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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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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罗尔斯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8076744
  • 作      者:
    (美)萨缪尔·弗雷曼著
  • 出 版 社 :
    华夏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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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西方思想家评传丛书:罗尔斯》讲述了罗尔斯是以下传统立场的主要倡导者:每一个独立民族国家,通过其代议政府,都应当掌握自己的命运;每个国家的首要责任在于保护本国人民,维护本国人民的利益。罗尔斯主张,只要一个国家是正派的、非攻击性的,只要一个国家尊重人权,追求维护共同利益的正义观,提升所有成员的福祉,独立的国民及其民族国家就应当宽容地对待并且尊重其他正派国家的完整和独立。因此,只要不自由的正派国家尊重人权,努力提升所有国民的共同利益,自由国家就不应当惩罚不自由的正派国家,干预其内政。
  就经济正义来说,罗尔斯反对全球平等主义者和全球分配正义倡导者的主张,后者认为,世上所有人民有权分享其他国家创造的收人和财富。罗尔斯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义务满足本国国民的基本需要,分配正义以所在国社会为基础,而不以全球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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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重要而难忘。坦诚而权威,详尽疏理了针对罗尔斯的各种批评。
  ——美国《时代周刊》
  
  一部非同凡响的里程碑作品,触及罗尔斯工作的方方面面。它既是阐发,也是批判。把解读罗尔斯列为未来政治哲学的任务,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对细节的关注,对正义理论整体构架的把握,对罗尔斯精深哲学意蕴的领悟。
  ——杰里米·沃尔德伦,纽约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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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罗尔斯的生平
  1921年2月21日,约翰.罗尔斯出生在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父母为威廉。李(william Lcc)和安娜.埃布尔.斯坦普。罗尔斯(Anna AbeleSturn Rawls),在五个兄弟中排行老二.其中两个早年夭折。他在巴尔的摩长大。父亲以律师为业,母亲来自一个显赫并且曾经富有的巴尔的摩家庭。母亲聪慧贤淑,事业有成,是新成立的巴尔的摩妇女选民联盟(League ofWorncn Voters)早期主席。
  罗尔斯的父亲来自北卡罗来纳东部,与格里维尔(Greenville)为邻。由于得了肺结核,罗尔斯的祖父离开北卡罗来纳,来到巴尔的摩,住在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院不远的地方,那一年罗尔斯的父亲12岁。为了帮助家用,他的父亲14岁就离开学校,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找了一份跑腿的活。通过利用业余时间阅读法律事务所的法律书籍,罗尔斯的父亲自学了法律。他虽未受过正规教育,却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并在1905年成为一名见习律师,时年22岁。1911年,他成为马伯里、哥斯奈尔和威廉(Marbury,Gusnell and wilams)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律师。该事务所是美国最老牌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创始人是著名的联邦最高法院案件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 v.Madison,1803年)的马伯里。在那个案件中,首席大法官马歇尔(Marshall)认为,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对国会和行政机关法令的合宪性进行司法审查。
  虽未受过学院训练,但是罗尔斯的父亲是一位见多识广、温文尔雅且颇受尊敬的律师。早在1909年,他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前就西弗吉尼亚州和马里兰州边界争端阐明主张。1930年,他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任命为解决新泽西州和特拉华州边界争端特设长官(Special Master)。他的报告大受推崇,被联邦最高法院采纳。1919年,他被推选为巴尔的摩市律师协会会长,也许是当时最年轻的会长。
  虽然罗尔斯的父亲是一名非常成功的律师,家境殷实,足以供子女接受良好教育,但他并不擅长理财。1946年,他没有立下遗嘱便离开了人世,几乎没有留下什么财物,撇下了穷困潦倒的罗尔斯太太。罗尔斯太太身心健康大受影响。她的两个侄子和罗尔斯的哥哥比尔照顾着她和她12岁大的儿子理查德,直到她1954年去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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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文版作者序
译者序:罗尔斯的秘密
前言与致谢
罗尔斯著作缩写表
罗尔斯年表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罗尔斯的生平
第二节 罗尔斯的工作动机
第三节 历史影响,
第四节 罗尔斯论道德哲学的证明:反思平衡

第二章 自由主义、民主和正义原则
第一节 第一正义原则:基本自由
第二节 自由和自由的价值
第三节 自由的优先性
第四节 反对自由优先性的意见
结论

第三章 第二正义原则和分配正义
第一节 公平均等机会
第二节 经济正义和差别原则
第三节 反对差别原则的意见
第四节 公平均等机会和差别原则
第五节 正义储存原则
结论

第四章 原初状态
第一节 原初状态:各方描述及选择条件
第二节 来自无知之幕的论证
结论

第五章 正义制度
第一节 正义原则的应用:四阶段序列
第二节 第一正义原则:宪法权利的具体规定
第三节 宪政民主及其程序要求
第四节 经济制度:拥有财产的民主
第五节 家庭制度

第六章 公平正义的稳定性
第一节 稳定性和正义感
第二节 道德动机和正义感的发展
第三节 理性善、一致性问题和亚里士多德原理
第四节 正义之善和康德式一致性论证
第五节 终极性和正义的优先性
结论

第七章 康德式建构主义和向政治自由主义过渡
第一节 康德式建构主义
第二节 道德理论的一致性

第八章 政治自由主义(1)——政治领域
第九章 政治自由主义(2)——重叠共识和公共理性
第十章 万民法
第十一章 结论
术语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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