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前言<br> 迈克尔•达米特(Michael Dummett,1925—)是英国牛津大学的哲学教授,当代著名语言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弗雷格(Frege)研究专家。他在牛津大学接受教育,他的整个学术生涯几乎都是在那里度过的。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他发表了大量的论文和一系列专著,主要有:《弗雷格的语言哲学》(1973),《弗雷格哲学的解释》(1981),《数学的逻辑基础》(1991),《分析哲学的起源》(1993a),等等。《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1991c)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部专著最为系统地反映了达米特的哲学思想的全貌,全面阐述了意义、真与反实在论等问题。以下分三个方面介绍达米特在这部著作中阐述的思想和理论。<br> 一、意义理论<br> 继承牛津日常语言学派的传统,达米特逻辑哲学研究的中心是意义理论。作为一位弗雷格研究方面的专家,他对意义的探讨开始于弗雷格的意义理论模型。这个模型的基本思想是,一语句的涵义(内容)是由其真值条件给出,并由其构成式的结构显示出来的。在他看来,如此阐释的涵义如果说有助于阐明语言实践的话,那么这些真值条件知识就必须通过阐明其使用中显示的特征而归给语言使用者。这就暗示我们把对真值的分析深入到语言实践中的断定句式的显现,从而抛弃经典的真值条件意义理论,代之以一种较弱的真。达米特的这种考虑促使他把涵义重构为由这种较弱的真给出的。按照这种思路来重新整理弗雷格的意义理论,这是达米特意义理论的基本出发点。在他看来,数学中的直觉主义为我们用数学语言来重构意义理论提供了一个范例,而他的研究方案是把这种数学语言中的范例推广到日常语言中去。他进一步论证说,这样一种重构的意义理论必然要扬弃实在论所捍卫的经典语义学和真值条件意义理论,确立一种语义学形式的反实在论,以解决关于物质世界、他人的心灵以及过去的事件等长期争论的问题。<br> 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译者前言以弗雷格的意义理论为出发点,达米特的意义理论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部分是意义理论的核心,由指称理论和涵义理论构成,另一个部分是其补充部分,即语力理论。[英]迈克尔•达米特:《什么是意义理论Ⅱ》,载《哲学译丛》,1998(2)——译者注;本书所有脚注内容均为译者注。同弗雷格一样,他也区分了涵义(sinn)和指称(Bedeutung)。“sinn”英译是“sense”, “Bedeutung”译名较混乱,通常译作“reference”,也译作“designation”,“designatum ”,“nominatum”,有时也译作“meaning”。这就产生了混淆,弗雷格的一些同时代人,包括罗素(Russell),用“meaning”作为“sinn”的英译,这很可能是因为他假定,对应于“sinn”的概念是认知意义的概念。王路在《弗雷格思想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一书中对此做了澄清。在达米特看来,一个表达式的“指称”是该表达式所指示或所应用的对象。一个表达式的“涵义”是该表达式表示那个指称的方式。例如,古人以为“晨星”和“暮星”是两颗不同的星,后来发现是同一天体即金星。这两个表达式有同一个指称,但表示那个指称的方式亦即涵义是不同的。涵义和指称的区别有助于说明由恒等的陈述句引出的认知之谜。“晨星是暮星”和“晨星是晨星”这两个陈述句都是真实的,但有不同的认知意义,因为前者是有信息内容的,而后者只是空洞的同语反复。这种认知意义上的区别不能仅仅用表达式的指称来说明,因为它们的指称相同;然而,它可以根据涵义的不同自然而然地加以说明。“晨星”和“暮星”这两个词在第一个陈述句中以不同方式表示指称而有不同涵义,而在第二个陈述句中则没有这种区别。<br> 在达米特的方案中,涵义和指称理论显然是意义理论的核心,而它讨论得较多的是涵义。See Routledge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Edward Craig ed. Routledge,1998.Vo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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