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案的概念
人们以往一谈起“图案”便会马上想到了狭义概念上的单独纹样、二方连续、四方连续等一类的纹样来,而不是从设计的角度来看待图案。然而“图案”一词最初是从“设计”一词的外文翻译而来,这也是图案一词的广义概念,即拟定的计划与方案。而“设计”古称“法式”,即重方法与形式。一般认为,“设计”偏重功能性,“图案”偏重形式美。也有人认为它是源于日本学者对西方装饰一词的翻译。还另有人认为“图案”这一词组形式在中国古代早已有之,“图”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图形、图画,也包括图表、文字、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如图1-8至图1-11为示意图、设计图、标志一类的图形。它是以点、线、面构成特定的符号来记录观念和表达事物,且有纹样的概念在里面。而“案”本意指的是“食具”或“工作台”,后又引申为“公案”。“案”又通“按”,即考察,是指观照、认识、处理特殊事物的方式,有设计的概念。“图案”从字面上看来就有安排组织纹样、图形的含义.与“图案”相近意思的还有“意匠”,是指行文作画如同匠人一般构思。工艺美术领域中“图案”是指对造型器物、建筑等方面的结构、色彩、纹饰的装饰美化。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