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是长期形成的常识,不可能随意改变。但在大学阶段的高水平的教材编写,则要求把这些不得不重复的知识(常识)形成一个个精练的概念群,不作过多的重复展开,而留出大量篇幅,提供给那些有价值的“知识创新”“观念创新”的成果。比如,《大学书法专业教学法》中关于“教学法”各种类型,就是一个创新点。而对每个课程的提要与教学计划、大纲、课程……的展开并举出实际案例,完全按照正规大学文科的规范来展开;这些也是一般坊间的书法教材所没有的内容。至于五体书临摹中的“法帖讲解”、“课堂教学提示”、“范本提示”、“方法提示”……以及在几种书法史的章节后列思考题与作业,都是普通书法教材里缺少又很必要的设置。在这些方面,大学高等专业教育的体制,规定了我们必须换一个过去文人士大夫所不具有的思维来正面直视并应对之。
更多的学术研究的高端成果的展现,是在一些书法的新领域。比如《大学书法创作教程》对书法创作作了重新的定义。不再是过去书法创作的老内容,如行距字距、落款钤印、条幅对联匾额如何写之类,而是从一个全新的“创作”理念出发,赋予书法创作以艺术创作的性格,从技术品位的训练出发,到形式塑造的创意发挥,再到主题先行的思想展开……不再限于“怎么写”,而是立足于“怎么创作”:创作有什么要素,创作的几个环节,创作的艺术表现,每个环节都设立了一套完整的训练程序,以丰富的手段运用来努力推进达到目标,像这样的创作理念,是当时一般书法创作的旧套路所不易想见的。谓为当时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并不为过。事实上也确是如此。如果没有十五年前我们在探索“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就不会拿书法当作如此的艺术创作来观照与思考。
又比如在《书法学概论》中,特别勾画出了书法学科建立的几个支点:如书法形态学(本体)、书法心理学(主体)、书法社会学(客体)等几个不同的概念定位与术语意义。并再设“‘书法学’学”来讨论书法学科建设的历程与现有成果,像这样的学科意义的展开与“学理思考”,即使在当时的学术专著中也未见有相应的成果,甚至即使在十年后的今天,也还是少有学术研究在推进这方面的水平与发展。因此,从学科建设来说,十多年后的今天回过头来看这部《书法学概论》,其中所涉及的学科内容与架构方式,仍然还是经得起时间检验,并且尚未有其他相应的成果来比肩并驾的。
此外关于《书法美学通论》中的关注书法为主脉、兼顾诗词形式美学、中国画形式美学、篆刻形式美学的教材编法,也是饶有新意的做法,这些牵涉到诗词美学、国画美学、篆刻美学的章节内容,在每一领域中也还属于新的理念与高端学术成果。又比如在《大学篆刻艺术教程》中,把篆刻临摹与创作也第一次作“程序训练”的有序展开,在印学界也广受关注,属于很有创新意识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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