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灌溉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我国现行的灌溉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许多灌区实行的是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产权不清、管理主体不明确,管理权、责、利不相统一。国家(集体)是水利工程设施的所有者,模糊了具体所有者和对资产负责的主体,使得中央、地方、农民,大家都有份,但到底资产归谁所有、由谁负责不明确,用水者参与管理程度不高,出现了水利设施有人用而无人管的局面。二是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我国灌区现行的灌溉水价远低于供水成本,水费收取制度不合理,大部分灌区水收取率不高,从水费征收过程来看,我国传统的水费收缴一般需经过用水户、村、乡镇、县区、市,再到灌区管理单位,中间环节多,加收、截留、挪用、“搭便车”现象严重,这样使得农户本已经缴纳的水费很难准时足额到达水管单位。由于拖欠水费,水管单位就不能及时地放水给需水的农户,从而造成农户与水管单位的矛盾加剧,严重制约了大型灌区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内部管理存在着机构臃肿、人员过剩、结构失衡以及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要彻底解决好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巩固现有建设成果,就必须深化和改革管理体制,加强工程设施的经营管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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