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概
论第一节定义与研究范围一、痴呆定义痴呆是一种获得性、持续性的智能障碍综合征。智能障碍系指以下心理活动领域中至少具有其中3项障碍者:语言、记忆、视觉空间、情感或人格、认知。智能障碍需具有获得性,这是为了与先天性精神发育迟滞相区别,而持续性是为了排除常见的暂时l生意识错乱。关于“持续性”的定义,国际疾病诊断标准第10版(ICD一10)规定为6个月以上,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缩短为4个月。短期的意识错乱状态不能诊断为痴呆。痴呆是指在智能已经获得相当发展之后,由于脑部病变而引起的继发性智能减退,即从原来的正常衰退到不正常,这与精神发育迟滞不同。痴呆是由各种疾病引起的持续性高级神经功能的全面障碍,最终导致精神功能衰退的一组后天获得性综合征,呈慢性或进行性发展,表现为多种大脑高级功能紊乱,包括记忆、思维、定向、理解、计算、学习能力、语言和判断功能的障碍。痴呆时一般意识清楚,偶尔以情绪控制和社会行为能力或动机的衰退为前驱症状,是老年人中常见的慢性脑病综合征。随着年龄增长,大脑对新的记忆保存功能会有减退,但其他认知功能相对保存。而痴呆者表现为全面的认知功能障碍,与单纯的失语、失用、失写等局限性脑功能障碍不同,其病理损害一般是不可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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