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对分类体系类目的确定、层次深度和宽度问题的考虑。要分类必然要涉及分类的标准和依据。如果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分类,其标准不能是双重的,因而分类的结果就应当是互相排除的。但我们认为,如果是一种应用型的分类,如果分类的目的是服务于汉语作为第二语言词汇教学,那么对分类的科学性要求就应该另当别论。因为标准是人为选定的,而依据则是客观存在的。即便分类标准不能是双重的,分类依据却可以是双重甚至是多重的,因而分类结果就有可能不是互相排除的。我们可以把适用于汉语作为第二语言词汇教学的分类标准规定为:既要便于一般学习者联想、检索、记忆,便于学习者“急用先学”,又要方便教材编写者利用。在这样的分类标准下,我们的义类体系类目的数量与层次都不宜太多。但我们允许把语义相关而在“科学意义”不是同一类属的词语归入同一类目;允许同一词语由于划分依据不同而复现在不同的词义类属中。<br> 我们在划分词语义类时有两条依据:一是依据某词语在一般科学意义或大众常识上的类属;二是依据话语交际情境、交际话题对特定类属词语的需求。我们知道,依据语境、话题对特定类属词语的需求来划分义类最便于第二语言学习中的联想、记忆,但由于有相当数量的词语并不集中出现在某一特定的语境中,因而我们也须依据词语在一般科学意义上的类属分类。简言之,我们的语义分类体系与林杏光的“自然世界+人工世界”的分类体系不同,我们是采用“专用+泛用”的分类方法,但尤其注重义类划分与交际情境、交际话题的结合,因为据此划分的义类不仅适用性强,而且可以得到语言学理论的支持。<br> 认知语言学认为,根据Rumhart 1985年提出的语言认知加工的相互作用模型,(转引自李荣宝等,1999)某个词被选中的可能性取决于这个词的自身频率、主体对它的熟悉度以及语境条件。“从神经语言学的角度来分析,大脑词库中有不同的类聚。在大脑词库中,词是以多维特征储存的,词A可以按照语音特征相近与词B储存在一起,也可以按照语义特征相近与词C储存在一起,同样如果是文字形式的话,也可以按照正字法特征与词D储存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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