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单一的、封闭的语言分析对于理解文本意义无疑是不够的,正如乔纳森·卡勒所指出的那样,形成文本意义的语境是一种复合体,“语言学的分析并不能提供一种方法,使文本的意义从它各个组成成分的意义中归纳出来。……因为作者和读者注入文本的远不止单一的语言学知识,而外加的补充经验——对文学结构形式的期待,文学结构的内在模式,形成并验证关于文学作品的假设的实践——正是引导读者领悟和架构有关格局的因素”。①倘若一个文本没有读者的参与,那么该文本自身的价值是无法实现的。在这种背景下,文本意义的读者建构论应运而生。这种意义观在读者反应理论和哲学解释学那里得到了充分的表达。美国读者反应理论的代表人物费什就认为文本不是独立的实体,它是读者在阅读中完成的。意义的揭示不应只置放在作品文本之中,更应置放在读者身上,正是读者的反应赋予了文本意义。哲学解释学的代表人物伽达默尔也认为,虽然文本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中向读者提出了问题,具有某种完成性,但文本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经由解释者所给予的,因为读者带着由前理解和先见所形成的阅读预期去研究文本,观点的这种投射使文本验证了他所预期的东西。“意义总是同时由解释者的历史处境所规定的,因而也是由整个客观的历史进程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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