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全心全意地信赖演讲规则,不过,随着岁月流逝,我现在越来越信任演讲中的“精神”。
“雄辩,”威廉·詹宁斯·布赖恩说,“可以说就是这么一个人的演讲: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说出来的内容出自本心——那是火焰上的思想。对于没有热情的演讲者而言,知识是不管用的。能够说服人的演说是以心传心,而非以脑传脑。一个演说家要欺骗观众的感情是很困难的……两千多年以前,有位拉丁诗人表达了这个意思:‘如果你意欲从别人眼中唤出泪水,你自己必须显露出悲伤。”’
“如果我希望出色地作曲、写作、祈祷或布道,”马丁·路德说,“我必须愤怒起来。这样,我静脉中所有的血液都会沸腾起来,我的理解力也就变得敏锐了。”
或许,如你我之辈,未必真需要怒气冲天,但我们必须被唤起,必须真诚,必须极度热情。
激情洋溢的演说甚至能对一匹马产生效果。一个知名驯兽师说,他知道,一个表示愤怒的词语,可以让马的脉搏每分钟加快十次。观众自然不会不比马匹敏感。
还有一项更重要的事实值得铭记:每回说话时,我们都决定着听众的态度。我们将他们握在手心里,如果我们懒洋洋的,他们也会一样。如果我们拘谨矜持,他们也会一样。如果我们漫不经心,他们也会一样。但是,如果我们对自己的演说投入全部的热情,如果我们感情饱满、脱口而出、语调有力、信心十足(信心是可以传染的),他们免不了也会被这种精神所感染。
无论我们怎样认为打动自己的是理性,整个世界还是为感情所推动的。想要显得十分严肃或十分睿智的演讲者,很容易就会失败,但真正以自己对所讲内容的确信来打动你的演讲者是不会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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