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上面提到,同性恋权利主义者彼此以“同志”相称,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同志”称谓的色彩是尊重、平等和反抗的精神。那么,“同志”一词的广泛使用,是否意味着同性恋者争取权利运动的胜利呢?
AndrewWong(2005)对1998年11月到2000年12月间发表在香港《东方日报》上的所有126篇有关同性恋的文章进行了分析,发现在医学报道和法律报道中,传统的称谓“同性恋”继续被使用,而“同志”一词只出现在耸人听闻的、具有强烈负面意义的报道中,如谋杀、群殴、同性恋俱乐部以及同性恋伙伴之间的纠纷。在这些报道的行文中,记者也通过使用引号、直接引用、好玩儿的词语等表述手段报道事件的细节,对同性恋者进行嘲弄和讽刺,以增强报道的娱乐价值。同时,还嘲笑了同性恋者对自己权益和地位的要求。可见,“同志”的使用没有取得同性恋者预想的平等的权利和地位,相反,“同志”一词逐渐沦为另一个丑化同性恋者的称谓。看样子,如果要真正赢得大家的尊重,取得自己的权利,“同志”们还真的“仍需努力”。
“同志”指称对象的丑化转移,使得其正面意义的使用进一步下滑,这一点是许多经历过革命、并为之战斗过老同志所不愿看到和无法容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媒体和文件对这一外延含义基本不予采纳,不但如此,党的内部也对“同志”称谓正面意义的使用加以强化。2003年3月23日,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继承和发扬党内互称同志的优良传统,做到对担任党内职务的所有人员一律称为同志,党内行文或报送其他书面材料也照此办理。湖北省委办公厅也发出过通知,担任党内职务的所有人员一律称同志。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