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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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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4全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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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58009
  • 作      者:
    吴鹏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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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司法考试名师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4全新版)》约请全国司法考试辅导领域名师,以课堂讲授为基础,对应试知识进一步系统归纳,整理整合,编写体例简洁清晰,彰显实用效果;讲解学习方法,突出考试 要点,注重法理、法条、实例联系的全面组合;全新的编排体例与学科体系架构,突显名师智慧,是广大考生不可多得的备考教材。
  《司法考试名师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4全新版)》以吴鹏老师的课堂讲授为基础,集聚了吴老师多年的讲授经验和授课精华,根据司法考试最新命题规律和特点,总结分析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考试要点,重点讲解考试难点。为更好服务考生,本书根据司法考试大纲最新变化,第一时间免费增补最新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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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一、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的概念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即行政法的形式渊源,是指行政法规范的表现形式。原则上,成文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主要法律渊源,不成文法的法律解释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机关的行政惯例、法院的司法裁判以及学者的理论学说不能成为我国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根据,也不能成为评价行政活动合法性的准则。
  二、行政法法律渊源的主要种类
  中国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确定,主要依据是《立法法》。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中国的正式立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法规)、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除此以外的法律规范,如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府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般认为不属于行政法的正式法律渊源。
  1.宪法。即1982年宪法。宪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宪法与行政法有着最为密切的联系。宪法中关于行政机关的任务和原则、关于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关于行政机关组织和活动的规定,属于行政法的重要法律渊源。
  2.法律。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全国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为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为一般法律。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中关于行政组织、行政管理活动和对行政机关监督的规范,是行政法的主要法律渊源。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为了实现对国家各项事务的管理,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居于第三位。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在不抵触上位法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省法规),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市法规)。“较大的市”包括三种:(1)“省会市”,即省会所在地的市、自治区首府所在地的市。(2)“国批市”,即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共有18个。(3)“特区市”,即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包括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称自治法规,指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结合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治法规是一种特殊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法规相当于“省法规”,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法规相当于“市法规”。
  6.规章。分为两种:(1)部门规章,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省规章),以及“较大的市”的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市规章)。
  7.法律解释。指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或者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形,由法定机关根据法定程序作出的解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定》,法律解释主要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等。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8.国际条约和协定。国际条约或国家间协定有的涉及国内行政管理,而成为行政法的渊源。其中,wTO协定和中国“入世”文件关于行政机关和其他有关机构权利义务的规定,应当转化为中国的国内立法后才能作为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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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自序:学行政法一本书就够了(1)
行政法学习导读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第一节 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
第二节 行政机关
第三节 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
第四节 公务员
第三章 行政行为
第一节 行政行为概述
第二节 抽象行政行为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概念和原则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管辖与适用
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第五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
第六节 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章 行政许可
第一节 行政许可概述
第二节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三节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四节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五节 行政许可的费用
第六节 监督检查
第七节 法律责任
第六章 行政强制
第一节 行政强制概论
第二节 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节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四节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五节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
第一节 行政程序的概念和原则
第二节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第八章 行政复议
第一节 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
第二节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第三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第四节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第五节 行政复议的审理、决定和执行
第九章 行政诉讼
第一节 行政诉讼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四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五节 行政诉讼程序
第六节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
第七节 行政案件的裁判
第八节 行政诉讼的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第十章 国家赔偿
第一节 国家赔偿概述
第二节 行政赔偿
第三节 司法赔偿
第四节 国家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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