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人泽,男,1929年出生于安徽合肥。曾任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安徽省武术协会委员,合肥市武术协会常委、办公室主任,为武术六段。上世纪70年代末,因身患重病,开始学练太极拳,由于练拳收益匪浅,与太极拳结下不解之缘。于1980年拜师张自山,并且坚持参加合肥市武术协会多年来一直举办的每周日教练员集训,受到了徐淑贞、张自山等老师的长期培育。1990年还参加过名师门惠丰、阚桂香执教的太极拳提高班学习。先后多次参加市、省和全国的太极拳比赛,获市级赛第二名两次,第一名3次;省级赛第一、第二名各1次及团体第一名两次。1997年参加全国中老年太极拳比赛,获集体二十四式太极拳比赛,获集体二十四式太极拳第2名,个人孙式太极拳优胜奖。热心于太极拳的传授普及工作。1985年起开始独立教学,1992年起在市武协的一个辅导站教学至今。传授人数逾千人,培养了一大批武术爱好者,学生中有多人在市级和省级太极拳比赛中屡屡获得了好成绩。
张薇薇,女,出生于1957年,汉族。自幼随父张品元,母徐淑贞习武。少年时代多次参加武术表演比赛,1996年在安徽省太极拳、剑锦标赛获女子乙组42式太极剑第一名,42式太极拳第一名。2001年3月在首届世界太极拳健康大赛获24式太极拳一等奖,孔氏太极拳二等奖;1999年被合肥市人民政府评为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1998年在安徽省太极拳、木兰剑(扇)锦标赛担任裁判工作;1990年在安徽省太极拳(剑)锦标赛担任裁判工作;2001年在安徽省太极拳、剑及木兰系列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2002年在庐山举办的全国武术木兰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2003年在安徽省太极拳、剑及木兰系列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2004年在合肥市第八届运动会武术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2004年在安徽省第一届体育大会暨全省太极拳(剑)木兰系列比赛中担任副裁判长;2005年在安徽省太极拳、剑及木兰系列比赛中担任副裁判长;2005年在安徽省首届传统武术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2005年5月作为安徽省领队带队参加全国武术太极锦标赛并取得优异成绩;2006年在合肥市举办的安徽省太极拳、剑及木兰系列比赛中担任仲裁委员会副主任;2007~2008连续两年在安徽省举办的太极拳、剑及木兰系列比赛中担任裁判长;2007年在江苏太仓,2008年在浙江德清举办的全国木兰系列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2007~2008连续两年在合肥市举办的传统武术比赛中担任总裁判长;2008年在合肥市第九届运动会武术比赛中担任总裁判长工作:2006年至2008年作为合肥市武术段位评审委员会成员参加段位评审工作;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在中国香港国际武术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2007年被评为武术七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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