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高师院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
高师院校内部管理机制,一般是指行政管理机制和学术管理机制。高师院校行政管理机制是指管理主体依靠上级赋予的职权,运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对学校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的过程;高师院校学术管理机制是指管理者根据教学和学术发展的规律及知识的权威性对大学内部学术性工作开展的管理活动。目前,我国多数高师院校采用的是校、系两级权力结构。这种结构在学生人数较少,规模不大的背景下可以适应高校管理的需要。但是,现在的高师院校规模一般在万人或数万人以上,如果继续采用这种权力结构,那么就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高师院校的发展,因而,要对其进行改革。
一两级管理体制应向三级管理体制变革
众所周知,高师院校的培养目标已不单是师资队伍的建设,而是向多极化方向发展,高师院校办学道路的拓宽和学校职能的发展,带来了高师院校规模扩大化和管理结构的复杂化。就目前我国高师院校而言,以学科的划分所形成的学系是学校中教学、科研组织的“基本单位”。这种两级权力结构的权力主要在学校,它与学校和学系规模相适应。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师院校学科门类会更加丰富、学系数量和规模也会越来越大。如果权力仅仅集中在学校层面,学系只是被动执行,那么,难免会出现“船大难掉头”而使学系不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才的培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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