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编写步骤
评价任务大纲由评价管理者负责,根据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年度计划或上级部门的绩效评价年度计划中确定的评价任务进行编写。对于由财政部与其他中央部门或财政部与省级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开展的绩效评价,评价任务大纲应由财政部负责编写。编写评价任务大纲一般包括4个步骤:前期准备、起草评价任务大纲初稿、与利益相关者沟通、形成最终评价任务大纲。
4.2.1 前期准备
管理部门首先要编制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年度计划。评价管理者在编写评价任务大纲之前,要明确评价目的,熟悉项目目标、特点、实施和完成情况,了解项目实施的社会经济背景,并掌握项目现有数据信息情况。
在这个阶段,对选定项目进行“可评性”评价非常重要。这包括项目目标是否清晰,项目原先设计的指标是否科学合理,根据这些指标收集的数据是否真实可靠,项目现有资料完整情况,主要的项目相关人员是否能够找到等。如果项目不具有可评性,那么应该替换掉,否则绩效评价将很难开展,并且造成资源浪费,同时评价结果的有用性也将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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