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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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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婚姻继承案例胜诉指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20525
  • 作      者:
    卢明生编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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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案例主题
  案情简介
  案件切入点
  案件结果
  遇案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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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卢明生,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婚姻家庭指导师讲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副秘书长。
  本着为公众服务的精神开始其律师执业生涯,在执业活动中始终恪守“明辨事非申正义,仗义执言求公理”的宗旨,既注重实干又努力寻求方法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切合点,力争以最低成本取得最佳效果。
  一个好的婚姻继承律师,不仅是法律之师,更应是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专家。卢明生律师参与制订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持的《律师办理婚姻家庭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继承法业务操作指引》、《婚姻法解释(三)律师建议稿》。已出版《中国式婚姻咨询师——帮你轻松渡过离婚难关》、《婚姻家庭律师在线答疑》等书。2007年4月,被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授予“优秀辩手”光荣称号、2010年2月,被法制晚报社评为“十大法律点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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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婚姻继承纠纷一直被认为是民事法律纠纷中发生量最大的一类纠纷,而纠纷的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亦变得纷繁复杂。很多时候,单纯的基层组织调解已难以实现定分止争,表层的亲属关系(包括情感关系)纠葛可能蕴含着巨额的财产争议,一部分纠纷未能找到畅通的调解渠道,使得诉至法院成为解决纠纷的最为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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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四,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一般夫妻纠纷与家庭暴力的区分: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对此区别,应当考虑以下因素:暴力引发的原因和加害人的主观目的是否是为了控制受害方、暴力行为是否呈现周期性、暴力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等。
  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而一般夫妻纠纷不具有这些特征。
  在实践中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通常有以下几种:
  第一,受害人一方对受家庭暴力的陈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能对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有截然不同的说法。加害人往往否认或淡化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受害人则可能淡化自己挨打的事实。但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陈述的可信度高于加害人。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冒着被人耻笑的风险,捏造自己被配偶殴打、凌辱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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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上篇:婚姻关系与财产纠纷
第一节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导读
一、解除同居关系确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争议的处理
案例1 非婚生子女在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享有同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 /10
案例2 同居期间双方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13
案例3 同居期间双方的收入和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个人的,按一般共有处理 /16
二、婚外同居产生的债权债务争议的处理
案例4 婚外同居产生的债务不能归为合法夫妻的共同债务 /19
案例5 婚外同居,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立下字据承诺给付补偿金,字据被判无效/22
第二节 婚约财产纠纷
导读
一、赠与物与彩礼的认定
案例6 一方以结婚为前提送给对方的钱财应该认定为附条件赠与 /30
二、婚约解除后赠与物和彩礼的归属
案例7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 /34
三、解除婚姻关系后赠与物和彩礼的归属
案例8 给付彩礼造成给付方家庭生活困难,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的应予支持 /37
案例9 双方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应予支持/40
第三节 婚姻关系效力纠纷
导读
一、各类无效婚姻争议的处理
案例10 表兄妹属三代以內旁系血亲不能登记结婚/56
案例11 婚前一方患有精神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59
案例12 未离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后面的婚姻无效 /61
案例13 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法院不支持宣告无效请求 /64
案例14 女方在怀孕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內,男方起诉解除无效婚姻关系法院不支持 /66
二、申请撤销婚姻纠纷的处理
案例15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有权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69
三、婚姻被认定无效或撤销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争议的处理
案例16 无效婚姻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权利 /72
第四节 婚前财产纠纷
导读
一、婚前所购房屋的分割争议处理
案例17 婚前一方出资,并以自己名义购房,房产属于一方令人残产 /80
案例18 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人名义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产权属于双方共有 /83
案例19 婚前购房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头韦购产 /87
二、恋爱期间借款争议的处理
案例20 婚前借款纠纷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能要回借款/89
第五节 离婚后损害赔偿、补偿纠纷
导读
一、请求损害赔偿的各类争议处理
案例21 因一方重婚导致离婚的另一方有权在起诉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 /107
案例22 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另一方有权在起诉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 /110
二、请求经济补偿和经济帮助争议的处理
案例23 离婚时一方经济困难的可以 要求另一方提供经济或住房帮助 /114
第六节 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导读
一、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等恶习导致离婚的处理
案例24 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等恶习所欠的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123
二、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导致离婚的处理
案例25 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法院应予支持/128
案例26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有权起诉离婚 /132
第七节 离婚财产纠纷
导读
一、离婚协议争议的处理
案例27 离婚协议申已明确无财产分割,事后一方要求重新分割的不予支持 /147
二、离婚纠纷中各类房产争议的处理
案例28 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产权 /151
案例29 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登记在其名下且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后虽共同还贷,房屋仍为个人财产 /155
案例30 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若无特别约定只能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158
三、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争议的处理
案例31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 /162
四、离婚一方私自隐匿、转移财产争议的处理
案例32 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和捏造假债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 /166

中篇:家庭关系与财产纠纷
第一节 赡养纠纷
导读
一、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争议的处理
案例33 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母/177
二、赡养费争议的处理
……
下篇: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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