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调整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法律,是审判机关和一切诉讼参加人进行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三十次会议修正。此次修正民事诉讼法,主要针对实践中的“申诉难”、“执行难”问题,重点内容在于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在审判实践中,民事诉讼方面常用的司法解释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民诉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简称《执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证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民事调解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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