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斌,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87届学士、1990届硕士、1996届博士。自1991年执业以来,在地产、矿产、物权、公司、合同、经济犯罪等领域,经办了许多精彩案例,充分展示了优秀律师的风采。
近年来着重倡导地产法观念,致力于地产法学科、地产法律专业服务和地产行业协会的创设,策划建立地产研究机构,设立地产奖学金,组织地产法论坛。晓斌律师所也是最早实践地产矿产服务的专业所,应地方政府、国土部门、房地产协会、土地学会和社会各界邀请举办各类讲座,数十次参与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最高院、国土部、建设部组织的立法研讨工作。
主要社会兼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律协土地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宣武区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土地学会土地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房地产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兼地产法研究所所长。
汪琦,男,1963年12月出生,4级高级法官,副处级审判员,现任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汪琦同志于1984年11月调入宣武法院以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历任民事一庭副庭长、广外法庭副庭长、民事一庭庭长、广外法庭庭长,在长达二十六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接触并审理了大批民事纠纷案件,其中涉及到很多敏感和疑难案例,掌握了其中的法律精髓,撰写了数十篇案例分析,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在劳动争议、房地产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审理方面均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和实践功底。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