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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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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债务纠纷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6112015
  • 作      者:
    李朝编著
  • 出 版 社 :
    黄山书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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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以案说法,分解到位,面临问题,轻松应对,贴近生活,实用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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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东根:1973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海天学校主讲教师,讲授刑法学,其授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辅导方法得当,命题预测准确,对重点、难点法条的讲解深入细致、精辟透彻,常令学员为之倾倒;2003年主编《国家司法考试重点法条导读》,2004年至2007年主编《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系列丛书,深受考生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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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家属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应偿还死者生前债务?持法院的离婚调解书能否直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丈夫是否需要偿还妻子的高利贷赌债?借款人在借款期内车祸身亡,继承人有义务偿还借款吗?丈夫隐瞒妻子借钱,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婚内债务分担能否对抗债权人?债务人起初同意偿还时效届满的债务,而后能反悔吗?……通过阅读本书,你就能找到以上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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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本案中,王某某与张某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王某某将门市房的长期使用权转让给张某某,该案涉及到“长期使用权”性质的认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物权分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其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长期使用权”显然接近用益物权的范围,但是在我国现有用益物权中并不存在所谓房屋的“长期使用权”的类型。由此可见,“长期使用权”不是我国的物权类型,当事人设定“长期使用权”不是物权,设定物权的行为显然无效,但是这并不妨碍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债权的内容。依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王某某和张某某可以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由订立合同条款,只要其内容不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就承认其效力。因此从债权角度上说,当事人王某某与张某某是可以约定使用权的转让的,这个转让门市房使用权实际上是一个租赁合同。
    张某某转让门市房使用权于李某某的行为可以看作是债权让与行为,依据债权让与的条件,我们可以看到债权的确是张某某的债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的特殊性,除非经过出租人的同意,门市房的租赁权具有不可转让性。理由是租赁合同涉及到人身信赖的因素,出租人出租房屋时对于承租人是有选择的,他首先选择他能信赖不会对出租物造成重大危险的人,如果承租人可以不经出租人同意予以转租,必然使房屋脱离出租人也就是房屋所有人的控制,这对保护出租人的利益不利,因此多数国家都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物转租。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过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见,不经出租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是无效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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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债的概述/1
1.什么是债务?/1
2.什么是债务纠纷?/3
3.赔偿损失还是返还耕牛?/4
4.自留地的使用权能否用于抵偿债务?/7
5.劳务可以抵债吗?/10

第二章 债的履行/12
1.如何理解“善意履行合同义务”?/12
2.欠款已返还,能否再索回?/15
3.债务能被赖掉吗?/16
4.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19
5.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22
6.什么是同时履行抗辩权?/25

第三章 债的保全与担保/28
1.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28
2.偷盖印章的担保合同有效吗?/31
3.未使用借款为何仍需还款?/33
4.借条上加盖印章应如何认定?/35
5.公司透支信用卡,员工为何反要担责?/37

第四章 债的移转与消灭/40
1.债务转移与债务承担的区别是什么?/40
2.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债务应由谁承担?/42
3.债权人转让权利后可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45
4.什么是债务承担?/47
5.该案借款应由谁清偿?/48
6.第三人未依约代偿债务,仍应由债务人赔偿损失吗?/50
7.债务人免债声明有效吗?/53
8.他应否要替朋友的“爱情欠条”买单?/56
9.第三人可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及违约金?/58
10.如何理解还款承诺?/61
11.债务能够故意逃避吗?/63
12.债务加入能免除债务人债务吗?/65

第五章 一般债务纠纷/68
1.个体工商户如何承担债务?/68
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有哪些?/71
3.拾得遗失物后归还,能否索要报酬?/73
4.村委会要为村办企业承担还债责任吗?/75
5.村委会主任擅自添写债务中利息的行为合法有效吗?/78
6.收回借款归还借据后再主张利息是否支持?/80
7.名为投资实为民间借贷条款是否有效?/82
8.借款利息约定为百分比是否属于约定不明?/83
9.为帮好友“解围”而出具的借条是否具有约束力?/86
10.原法定代.表人借款未入财务.账户,公司是否应负责偿还?/87
11.民间无息借贷可以请求偿付逾期利息吗?/90
12.在民间借贷中约定支付滞纳金是否予以支持?/92
13.有借条就一定能打赢官司吗?/93
14.以他人名义借款,由谁偿还债务?/96
15.“子”债缘何“父”还?/98
16.这笔钱该不该还?/101
17.法定代表人私用公章借款未还可否向公司追偿?/103
18.收条能否充抵欠条?/104
19.发票能否作为付款的凭证?/107
20.“投资款”是股金还是借款?/109
21.将店铺托人看管,导致欠款应当担责吗?/111

第六章 合同债务纠纷/113
1.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应如何处理?/113
2.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效吗?/115
3.标错价格的商品售出后还能追回吗?/118
4.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120
5.发生合同争议时,如何对合同进行解释?/12l
6.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123
7.代理权不存在,合同还有效力吗?/126
8.如何理解要约邀请产生的债务纠纷?/128
9.口头协议是否有效?/130
10.分公司资不抵债,总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131
11.什么是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133
12.合同约定不明,债权人如何维护权利?/137
13.借款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138
14.民间借贷中的“利滚利”可以获得法律支持吗?/140
15.“所欠款不起诉、不计息”的约定是否有效?/142
16.货物经手人需负担货款支付义务吗?/144
17.将旧贷利息转化成新的借款,新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146

第七章 合伙债务纠纷/149
1.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并存时,应如何清偿?/149
2.合伙人如何分担合伙的债务?/151
3.合伙人退伙后如何分配财产?/153
4.“甩手掌柜”还需要负担债务吗?/155
5.债务人和一个合伙人签订还款协议能否还款给其他合伙人?/157

第八章 婚姻、继承债务纠纷/159
1.夫妻离婚后,还要共同负担债务吗?/159
2.能否划拨妻子的工资款偿还丈夫的担保之债?/161
3.离婚夫妻债务分割可否对抗他人?/164
4.放弃继承权后,又通过赠与取得财产所有权,是否合法?/165
5.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离婚时应否偿还?/168
6.家属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应偿还死者生前债务?/170
7.持法院的离婚调解书能否直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172
8.丈夫是否需要偿还妻子的高利贷赌债?/173
9.借款人在借款期内车祸身亡,继承人有义务偿还借款吗?/175
10.丈夫隐瞒妻子借钱,是否属于个人债务?/177
11.婚内债务分担能否对抗债权人?/179

第九章 债务纠纷诉讼/182
1.债务人起初同意偿还时效届满的债务,而后能反悔吗?/182
2.债务人坐牢,债权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184
3.能否根据汇款凭证认定借款?/185
4.中止诉讼期间的利息是否由债务人承担?/188
5.被告亲笔写下欠条,为何却不应由他还钱?/190
6.本案为何可以不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原告?/192
7.借款是否会失去诉讼时效?/195
8.欠款人还款未果归途被抢应由谁担责?/197
9.公证债权协议能强制执行吗?/199
10.修改过的欠条还合法吗?/200
11.借钱后被错判服刑构成不可抗力吗?/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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