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岐,男,山东滨州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法前沿”论坛主持人。曾任(人大法律评论)执行主编,被评为2008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博士学位论文《预告登记制度研究》获第四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法、物权法、土地法、房地产法和公司法。先后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和山东省等省部级课题4项,在《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5部、教材3部。2007年应邀主编的《身边的物权法》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和欢迎。
项先权,男,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浙江大学博士后,1983年起从事律师职业,获“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和“联合国和平使者”称号。兼任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浙江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知识产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比较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台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研究领域主要包括侵权法、物权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多年来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事务1500余宗,被评为“服务民营企业全国十大杰出律师”,编著出版《知识产权法律理论与律师实务》、《最新公司法理论与律师实务》、《房地产法律理论与律师实务》、《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2007年应邀主编的《身边的物权法》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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