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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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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条文释义与典型案例祥解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04730
  • 作      者:
    李显冬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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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将《侵权责任法》的所有条文逐条解释,穿插于全书之中,将每个法条的理论基础、立法背景、历史沿革以及国外最新的理论都加以阐释,使读者能对《侵权责任法》的条文得以全面的理解、掌握。凡是《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与原有制度不同或有重大变更的,均重点说明,方便读者对比、理解。
  本书理论结合实践,以大量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等权威书籍的案例,将每个知识点都与实际案例紧密结合,使法律理论、条文一下变得鲜活生动起来。此次修订,作者将近些年出现的大量新案例体现到了书中,结合了当今现实的热点问题,又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本书是通过对大量案例中有关纠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以现实的视角,表现侵权责任立法和具体条文的抽象含义,而不拘泥于【典型案例】中的个案的全面、细致检讨以及处理结果如何。因此,本书虽然理论性较强,但是法理深人浅出,可以帮助读者完整、精确地掌握侵权责任法原理与应用。
  本书的基本读者定位是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的读者。包括法律研究人员,和法律实务界人士如法官、律师、公证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等,也包括法律院系的学生。因为本书结合最新立法与理论,积累了大量的真实案例,对侵权法理论有全面、深入的论述,再加上大家对原《侵权责任法典型案例释论》的口碑,读者将对本书的修订版有极大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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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通过本书,读者可以具体了解侵权理论在我国审判实践中究竟是如何加以运用的,还可以大致了解侵权理论在我国审判实践中经历了怎样一个发展过程。
  可以说,本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般侵权理论与我国具体侵权审判实践的有机结合。
  ——江平
  借鉴判例制度,在中国民法的发展和完善中,无疑就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某种意义上说,侵权责任法就是案例法,故此,案例研究对学习和掌握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就有着特殊的意义。
  ——李显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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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隐私隐瞒权。
  所谓隐私隐瞒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不为人所知的权利。如果某种隐私与公共利益无关,无论是对权利主体不利的个人隐私还是个人资讯,只要权利人不愿意公开,不愿意为他人所知,其均有权隐瞒。在此情况下,他人未征得权利人本人或者其亲属的同意而随意披露其隐私,就构成了侵权。
  本案被告乌市某报社所报道的杀人案件,被害人甘某某已被杀害致死,其生前与犯罪嫌疑人同居及性关系,其本人活着时予以隐瞒,不愿意为他人所知,是肯定的;在其被杀害致死后,其亲属也不会同意公开女儿的这种隐私。在此情况下,被告乌鲁木齐某报社的记者未征得甘某某的亲属的同意,在报道甘某某被杀案件时,披露甘某某的这种隐私,不仅侵犯了甘某某的隐私权,也给甘某某的亲属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应认为其行为构成了侵权。
  2.隐私维护权。
  隐私权包括隐私维护权。本案原告甘某寿的女儿甘某某作为隐私权利人,其隐私权是在被杀害致死之后受到被告乌市某报社侵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公布的《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权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死亡了,其包括隐私在内的人格利益仍受法律保护,此时行使隐私维护权的主体应为其亲属。
  (二)对客观事实的报道同样可能侵害隐私权
  判断新闻媒体的报道是否侵害公民的隐私权,不在于该报道的内容来自何处和是否为客观发生的事实,而在于该报道的内容是否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对此是否有知情权利。如果回答是肯定的,该报道即使披露了权利人的隐私,也不构成侵权;反之则构成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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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时如何认定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明确
2.对客观事实进行披露是否侵害隐私权?——侵犯隐私权的认定
3.胎儿是否享有扶养费请求权?——赔偿权利入范围的认定
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时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竞合
5.使用与其他旅游公司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同文字是否构成侵权?——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的适用关系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6.客户在银行内遭抢银行是否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的认定
7.在打靶训练中不知何因造成他人的损害应否承担责任?——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8.他人伪造印章找其进行转账是否要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共同侵权的认定
9.种子服务站可否和另一独立法人构成帮助型的共同侵权?——帮助型共同侵权的认定
10.三人同时用石子砸人造成损害的责任如何承担?——共同危险责任的认定
11.相撞的客车与货车负同等责任其受害人的赔偿应由谁来承担?——对无意思联络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的认定
12.污染物汇集被暴雨冲刷导致鱼池水质污染而养殖之鱼受损时责任应如何承担?——无意思联络的数人分别侵权时的按份责任
13.挂靠出租车公司经营的车辆肇事时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连带责任之承担
14.醉酒驾驶撞上道路堆放物致人死亡连带责任人应如何分担事故责任?——连带责任份额之分担
15.造成他人死亡可以要求承担怎样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16.无法查明事故起因的交通事故能够得到哪些民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
17.矿务工作环境恶劣造成多人死亡应如何赔偿?——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伤亡的赔偿标准
18.交通事故死亡者的家属可否请求侵权责任赔偿?——被侵权人死亡后请求权主体的确定
19.环境污染导致所养鱼虾死亡时财产赔偿依据是什么?——财产损失的计算
20.侵犯姓名权、受教育的权利造成了财产损失究竟应按照何种方法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赔偿数额的确定
21.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人应承担何种责任?——停止侵害责任形式的适用
22.公开书写侮辱贬低的诅咒语言被侵权人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
23.见义勇为人之请求补偿权如何得以实现?——受益人适当补偿责任的适用
24.体育运动过程中发生受害人和行为人都没有过错的人身损害由谁承担责任?——损失的公平分担
25.工作失误将委托运输的货物丢失后,赔偿费用可否分期支付?——以协商的方式确定赔偿数额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26.海边游泳时受海浪冲击而受伤究竟应由谁来承担责任?——受害人过失相抵原则的认定
27.未成年人因玩耍触电致残电力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时责任的认定
28.义务帮工活动中使用第三人的工具造成损害由谁承担责任?——第三人原因致损责任的认定
29.登山时突遇恶劣天气遇难登山组织者要不要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之免责事由的认定
30.在本人及亲人生命遭到严重威胁时持刀刺伤侵权人致其死亡能免除自己的民事赔偿责任吗?——正当防卫的认定及其民事责任
31.发电站不按规定泄洪而造成养殖公司的损害应否承担责任?——紧急避险的认定

第四章 关于特殊主体的特殊规定
32.患精神病的儿子杀死自己的妻子其父要承担赔偿责任吗?——监护人替代责任的认定
33.完全行为能力人酒后驾驶是否属于道路交通安全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范围?——无意识状态下侵权责任的认定
34.物业管理公司保安殴打致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用人单位民事侵权责任的认定
35.受雇期间雇工发生工伤事故责任如何承担?——个人劳务侵权责任的认定
36.用户利用网络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认定
37.宾馆住客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民事责任如何承担?——宾馆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
38.未满10周岁的学生在校心脏病发作致死其责任由谁承担?——临时监护中的错推定责任
39.十二岁的学生在补习放学回家路上溺水而亡学校有责任吗?——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的认定
40.十周岁以下学生在校受到十二周岁学生侵害而受伤责任咋办?——学校等教育机构侵权补充责任之认定

第五章 产品责任
41.保险柜存在缺陷导致财物被盗,生产者是否承担产
……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 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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