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岐,男,1970年9月出生,山东滨州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法前沿”论坛主持人。曾任《人大法律评论》执行主编,被评为2008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博士学位论文《预告登记制度研究》获第四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侵权法、物权法、土地法、房地产法和公司法。先后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和山东省等省部级课题4项,在《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5部、教材3部。
辛赤兵,1960年5月出生,吉林省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自1988年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主要从事民商事执行工作,现任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曾获辽宁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辽宁审判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先后在《理论界》、《当代审判》等刊物发表《缔约过失责任研究》、《物权变动规则的社会经济原因分析》、《试论执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等学术论文,参与中美法律合作基金项目《民事诉讼法专家建议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营企业财产权利保护制度研究》等学术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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