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01条 损害赔偿的目的是使遭受法律上相关损害的一方恢复到损害没有发生时的状态。
损害赔偿的方式须考虑所受损害的性质及程度和案件的所有其他情况,采取最适当的形式,可以是金额或其他形式。
如果有形物体受到损害,修理成本不合理的超出价值的减损,赔偿相当于价值的减损而不是修理的成本。本规则考虑到饲养动物的目的,只有适当的情形下适用于动物。
作为一项恢复原状的替代形式,引起法律上相关损害而承担责任一方,只有在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修理的赔偿形式。
《奥地利损害赔偿法草案》
第1314条 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是可能并且此种赔偿方式不会严重超出以金钱赔偿方式作出赔偿的利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重新恢复到原有的或者与原有同样形态或者同样价值的状态。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对于加害人具有重大利益的,可以坚持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
第1315条 无法以恢复原状进行损害赔偿的,加害人以金钱的方式赔偿全部损害。计算损害时,应当考虑到所有的损害后果,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受害人因造成损害的事件获得利益的,就此应减少损害财产请求权,但不包括纯粹的损害转移或者服务于受害人利益的加利在内。
赔偿义务人对于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无重大利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替代恢复原状的金钱损害赔偿或者要求预先支付金钱损害赔偿。受害人应当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提出金钱损害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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