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福海,山东招远人,1965年11月出生。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研究生班,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自1987年起至今一直在烟台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现任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的研究领域是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共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主持和参加国家、省部级研究项目8项,科研成果获省厅级以上奖励10余项。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暨台湾法律问题研究会会长;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等。
王敦生,男,195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副厂长,主管生产经营和法律事务工作。
任职期间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了12项科研和管理项目的研究,获得省部级奖3项,获胜利石油管理局奖9项。其中参与组织的《滨647块高效产能建设项目》被中石化授予”优秀高效开发项目奖”:《排砂采油工艺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获得胜利石油管理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曾获中石化“油气管理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胜利石油管理局经营管理先进管理者、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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