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类比。类比是一种把相同成分贯穿于不同事情之中的修辞方式。②分为四种。第一种是对照,服务于修饰的目的。例如这样说:“与体育场上发生的事情不一样,在那里举行骑马火炬赛的时候,递送火炬的人要跑得比接受火炬的人快,而执掌一支军队的新将军不会优于卸职的老将军。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递送火炬的骑手在竭尽全力把火炬递给下一位新骑手,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一位富有经验的指挥官把军队交给一位没有经验的指挥官”④,此语可简化为“较差的将军从较好的将军手中接管军队是常有的事”,但这样的表达淡而无味,加上类比的修饰后,问题变得生动,类似于中文写作技法中的感物起兴。第二种是否定,服务于证明的目的。西塞罗在第15节说的“如果其用益权被遗赠的房屋崩坏或变得有缺陷,继承人无重建或修复它的义务,完全如同一个其用益权被遗赠的奴隶死亡时继承人无义务交付他一样”属此。第三种是类比,服务于铺陈的目的。西塞罗在第42节说的“如果监护人、合伙人、受托人和受信托人都有义务诚信行事,代理人也有这个义务”属此。第四种是节略类比,力图达成让读者如同目击的效果。例如这样讲:“保持友谊就像赛跑一样,你必须训练你自己,不仅要按实际需要跑得尽可能远些,而且要凭着意志和体力竭尽全力,这样你就比较容易跑过终点。”④由此把主题事项与相近事项类比,声东击西,以生动的后者证明淡薄的前者,建立起两者的密切关联。类比是修辞手段,可方便地转化为归纳的逻辑手段。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