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础与超越》在综合的意义上,从历史探寻和当下对策两个论域,试图对每个研究论题予以发掘和运思,作出处理和权衡,因此既有历史的探测和实证,亦兼有当下的分析和凝思,是历史清理和现实超越的结合。
民法学的基础研究,严格地说,是在一种力求全型研究思维下集制度、思想、实践和问题为一体的理论作业。这种研究风格,在民法先发国家,可谓世纪相传,为民法学者所热衷,既是极尽人生学问追求的一种方式,也是希冀学者思想理论有所建树的一种途径。在民法后发国家,这种研究尤有意义,它是一种在更具全面和更具综合的意义上继受和发展舶来民法的有效和必要方式。然而,这种研究却也是一种取其难者的学术训练和研究方式,几乎属于“磨砖作镜”的做法,有时似乎要做出点成果来,却又总是一触即倒,得全盘重来。尽管如此,民法研究者还是乐此不疲,因为研究旨趣往往胜于研究功利。正所谓意义尽在过程,乐趣也尽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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