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一定的知识产权伦理观和道德规范,是保护知识产权、协调知识产权关系的内在机制。如前所述,在当前中国社会生活中,知识产权侵权现象非常普遍,而且侵权严重。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的普遍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知识产权价值观与伦理观的缺失是重要原因。在传统社会,知识一直属于公有领域,由社会公众共享。即使到了今天,还有许多人认为知识应该共享,不应该被私有化。在他们看来,知识产权保护是不必要的。因而,他们根本就没有树立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只有人们树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确立了现代知识产权价值观与伦理观,相信“知识产权具有正当性且不可侵犯”时,人们才会主动自觉地遵守知识产权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市场经济秩序才能正常运行。
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信息科学的发展,知识产权不断扩张,许多新的领域不断成为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的不断扩张给人类带来了重重伦理困境。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人们面临着艰难的道德选择。一方面,一定知识产权伦理观为知识产权的扩张确立了伦理边界。知识产权是一种相对权利,它不能无限制地扩张。知识产权必须受到伦理的规制,符合人类的道德标准。另一方面,一定的知识产权伦理观规范和约束主体的市场行为。知识产权在扩张的同时,知识产权侵权也更容易了。知识产权保护难度不断加大,保护成本不断提高。而一定的知识产权伦理观和道德规范使人们在侵权非常容易的情况,自觉地维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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