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
1.1.1 税收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1.1.2 纳税人地位面临转型
1.2 纳税人权利保障研究的意义
1.2.1 纳税人权利保障是税收活动内在机制的必然要求
1.2.2 重视纳税人权利保障研究是现实的迫切需要
1.3 国内外纳税人权利保障研究的现状
1.3.1 西方国家纳税人权利保障研究的现状
1.3.2 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研究的现状
1.4 研究的思路及主要内容
1.4.1 研究的思路
1.4.2 研究的主要内容
2 纳税人权利的理论依据
2.1 纳税人地位转型中的纳税人权利
2.1.1 从“纳税义务人”到“纳税权利人”:纳税人地位的转型
2.1.2 抽象纳税人与具体纳税人
2.1.3 纳税人地位转型后的纳税人权利
2.1.4 纳税人权利的三种形态
2.1.5 纳税人权利的四大机能
2.2 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理论——纳税人权利的政治学理论依据
2.2.1 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理论
2.2.2 建立在社会契约论与人民主权理论基础上的纳税人权利
2.3 公共财政理论——纳税人权利的经济学理论依据
2.3.1 弥补市场失灵:公共物品由国家提供
2.3.2 税收:纳税人享受公共产品所支付的价格
2.3.3 纳税者主权:纳税人作为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
2.4 公法上的债权债务理论——纳税人权利的税法学理论依据
2.4.1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
2.4.2 从权力关系说到公法上的债务关系说:对税收法律关系性质认识的演进路径
2.4.3 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基本和核心的关系为债权债务关系
2.4.4 税收法律关系的本质: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2.4.5 法律关系的内容:对等地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
2.5 行政控权理论——纳税人权利的行政法学理论依据
2.5.1 管理论、控权论与平衡论
2.5.2 行政法的本质:控制和约束政府权力
2.5.3 控制征税权的目的在于保障纳税人的权利
2.6 小结:纳税人权利正当性依据的理论体系
3 “政府一纳税人”关系的转型
3.1 传统的“政府一纳税人”关系模式:管理与控制
3.1.1 管理与控制模式的特征
3.1.2 管理与控制模式下税收制度的特征
3.2 新型的“政府一纳税人”关系模式:保护与服务
3.2.1 新型“政府一纳税人”关系模式的特征
3.2.2 “保护与服务”模式下的税收制度
3.3 有效实现“政府一纳税人”关系转型
3.3.1 税收理念的转型
3.3.2 税收理论与税法理论的转型
3.3.3 以税收制度为中心的相关制度的转型
4 纳税人权利体系的构建
4.1 纳税人权利的分类
4.1.1 国内外税法学者对纳税人权利及其分类的研究
4.1.2 抽象纳税人权利与具体纳税人权利
4.2 抽象纳税人权利
4.2.1 抽象纳税人权利运行机理的主要特征
4.2.2 抽象纳税人权利的主要内容
4.3 具体纳税人权利
4.3.1 实体性权利
4.3.2 程序性权利
4.4 小结:从抽象纳税人权利与具体纳税人权利两个层面构建纳税人权利体系
5 抽象纳税人权利的法律保障
5.1 抽象纳税人权利保障的主要途径
5.1.1 抽象纳税人权利保障水平的制约因素
5.1.2 立法保护与行政控权:抽象纳税人权利保障的关键
5.2 全面实现纳税人权利的宪法化
5.2.1 西方国家对纳税人权利的宪法保障
5.2.2 我国宪法中纳税人权利保障的完善
5.3 建立民主立法的立法机制
5.3.1 坚持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
5.3.2 纳税人参与税收立法全过程
5.3.3 发挥专家在立法中的作用
5.4 建立约束政府征税权的机制
5.4.1 最大的危险来自政府征税权的随意行使
5.4.2 权限制约:从立法的权限上限制政府征税权
5.4.3 程序制约:改造政府税收行政立法的立法程序
5.4.4 权力控制:明确税法解释原则,严格税法解释程序
5.4.5 空间压缩:有效约束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5.4.6 流程制约:明确严格的税收执法流程
5.4.7 内外监督:强化对税收执法活动的有效监控
5.5 税负水平的控制与税收优惠倾斜的制度安排
5.5.1 关注税负水平与税收优惠倾斜
5.5.2 合理控制税负水平与优化税收优惠倾斜的制度安排
5.6 强化对预算的法律约束
5.6.1 从“合法征税”到“合法用税”:一个完整的纳税人权利保障过程
5.6.2 注重对预算重点环节的法律约束
5.6.3 重视困难时期对预算的法律约束
5.7 建立纳税人的自我保护与社会保护机制
5.7.1 纳税人自我保护与社会保护的方式
5.7.2 以纳税人协会的培育为切入点健全保障机制
6 具体纳税人权利的法律保障
6.1 强化具体纳税人权利保障的思路
6.1.1 具体纳税人权利保障水平的主要制约因素
6.1.2 权利行使路径的畅通与权利的有效救济:具体纳税人权利保障的关键
6.2 建立畅通的纳税人权利行使途径
6.2.1 西方发达国家具体纳税人权利保障的实践
6.2.2 明确具体纳税人权利及其行使途径
6.3 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
6.3.1 从强制管理到服务行政:税务行政理念的变迁
6.3.2 纳税服务的本质:有效实现纳税人权利
6.3.3 构建科学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
6.3.4 制度约束:实现纳税服务的法治化与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6.4 改进税收行政争讼的救济模式
6.4.1 西方发达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税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实践
6.4.2 我国税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的改进
6.5 强化征税主体的行政责任机制
6.5.1 行政责任追究:防止征税权滥用的有效机制
6.5.2 构建严格而明确的双层行政责任机制
7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研究》是一篇博士论文,研究的对象是关于纳税人权利保障的研究。全书的主要内容有:纳税人权利的内涵、性质及其理论依据,国外纳税人权利保障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的现状,完善我国纳税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纳税人权利及其保障是纳税人地位的核心内涵。而纳税人地位的转型,即纳税人从“纳税义务人”向“纳税权利人”转型,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税制建设和税务管理中的诸多现实问题;推动税收法律关系和纳税人权利保障机制的重构;推进现代市场经济的税法理论的创新。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公法上的债权债务理论以及行政控权理论,分别作为纳税人定位的政治学、经济学、税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为论证纳税人地位转型的正当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实现纳税人地位转型,旨在矫正矢衡的税收法律关系,推动“政府一纳税人”关系从“管理控制型”向“保护服务型”转变。为实现这一目标,应着力于三个方面的转型:第一,理念的转型,需注重培育包括纳税人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新型纳税人权利理念。第二,税收理论和税法理论的转型,需重新解释税收、税收法律关系等基本范畴,重构以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为统帅的新型税收原则体系,并确立纳税人生存权保障原则与有利纳税人解释原则在税法原则体系中的突出地位。第三,税收制度的转型,需实现以“国库至上”为本质特征的“征税之法”转向以纳税人权利为中心的“权利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