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金融市场上,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的规模明显大于主权财富基金,而且后者臭名昭著的高负债、高杠杆是本次金融和经济危机的元凶之一。在不要求这些基金进行治理和披露的情况下,有什么理由单独对主权财富基金进行规制呢?其次,实际上,保障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的不透明,以便利其投资,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逻辑。为何这种逻辑到了主权财富基金身上就要改变呢?这是对类似市场主体的不公平对待。最后,主权财富基金的资金来源是外汇盈余和商品出口所获外汇,其自身根本不对外负债,不存在杠杆,是很难造成严重的系统风险的。<br> 美国财政部副部长金米特在文章中提出,主权财富基金和私募基金、对冲基金是不一样的,不能在透明度问题上进行比较。但在具体论述这个问题时,却语焉不详。他的基本逻辑是:对冲基金是私人部门的实体,它只要向其投资者、债权人、交易对手方和监管者披露信息即可降低系统风险。而主权财富基金是公共部门,管理着公共财产,并且不一定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因而其内部情况应该向公众披露。这是减轻系统风险的最佳措施<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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