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许章润有感于“旧邦新命”依然是当下中国的主要问题,而就如青年马克思所言,问题是时代的格言,遂着意于《历史法学》的刊行,将长期积蓄的心事落实为编事,以法意演绎史义,藉史义揭示法意,而法意与史义者,人生与人心也。
《国家理性》(历史法学第4卷)所录文字,以国家理性为主旨,既致力于历史长河中概念流变的爬梳,亦着力于民族国家建构的法理解析,同时并于国家间政治落笔,期于法政、历史、哲学和国际关系诸端,形成交汇省察,回答“为何要有国家“、“如何才有国家”以及?国家应当为何”这三大根本性问题,进而于引发汉语学思的积劳积慧中,于省思中国的心智与心性的致恩进程中,提炼中国的国家精神人格,型塑中国的国家哲学,探究可能有与应当有的人间秩序,求裨于中国当下的国家建设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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