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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自然法观念的变迁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09834
  • 作      者:
    占茂华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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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学术文化传统,两千年前儒家经典《大学》即倡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其意即蕴涵着彰扬学术、探索真理。而《中庸》论道:“博学之、慎思之、审问之、明辨之、笃行之”,则阐释了学术研究的治学精神以及达到真实无妄境界的必由之路。因此,从对世界历史进程的审视与洞察,社会发展、科学昌明、思想进步,从来离不开学术科研力量与成就的滋养与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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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执行权是执行法律的权力,包括现代理论中所说的行政权和司法权两权。执行权由立法机关授予,受立法机关的统属并对立法机关负责。但是由于立法机关只在一定期间行使职权,因此召集立法机关的权力通常属于执行机关。如果执行机关滥用职权阻碍立法机关行使职权,人民有权恢复立法机关,使它重新行使权力。洛克指出:“对于滥用职权的强力的真正纠正办法,就是用强力对付强力。”②洛克特别强调立法权与执行权的分立,认为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立法权和执行权,就会给人类的弱点以极大的诱惑,促使他们去攫取权力,以使自己不受法律的限制,并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只考虑自己的权利和利益。<br>    对外权是指解决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以及同国外的一切人士和社会处理一切事务的权力,类似今天由议会和外交部行使的部分权力。在洛克那里,虽然将对外权与行政权分开,但他同时认为“这两种权几乎总是联合在一起的”;又说:“每个社会的执行权和对外权本身确是有区别的,但是它们很难分开和同时由不同的人所掌握;因为两种的行使既然都需要社会力量,那么把国家力量交给不同的和互不隶属的人们,几乎是不现实的;而如果执行权和对外权掌握在可以各自行动的人的手里,这就会使公共的力量处于不同的支配之下,迟早总会导致纷乱和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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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它并非历史的陈迹<br>第一章 自然法观念的起源<br>第一节 神话宇宙观与自然法观念的萌芽<br>第二节 对万物本原的探求与早期自然法观念的形成<br>第三节 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与自然法观念的发展<br>第四节 斯多葛学派与普遍意义自然法观念的形成<br>第五节 斯多葛学派自然法在古罗马的继受和进一步发展<br>第六节 古代自然法观念的特征<br><br>第二章 神学自然法<br>第一节 古代自然法观念与基督教文化<br>第二节 早期基督教文化阶段的神学自然法观念<br>第三节 中世纪鼎盛时期的神学自然法观念<br>第四节 中世纪末期神性自然法的衰落<br>第五节 中世纪自然法观念的特征<br><br>第三章 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br>第一节 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的孕育<br>第二节 理性的独立和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的创立<br>第二节 从霍布斯到洛克: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的发展<br>第四节 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的特征<br><br>第四章 自然法观念的衰落与复兴<br>第一节 自然法观念在批判中的衰落<br>第二节 自然法观念在反思中的复兴<br>第三节 新自然法学的特征<br>结语:自然法观念的演变规律<br>主要参考文献<br>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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