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问题与宪政问题交织在一起,这是许多欠发达国家当下的窘境。对于中国而言,这个窘境从晚清起一直困扰着国人。中国历史上经历过两次严重的政治危机和严肃的政治思考。一次是春秋战国到秦王朝的建立,这一次的思考是成熟的,奠定了以后两千年政治制度的基础,可以说一直到清朝,中国只有王朝的更迭,没有制度的创新。“没有”也可以说是“无须”。晚清首先面对国家主权的外部危机,然后在满族君主主权一再乏力的情况下,问题的焦点转向内部主权问题。而当新中国成立,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时候,他的第一层含义是外部主权,第二层含义是内部主权,即(我们)“中国人民”的建构。尽管共和国的理念和形式早已引进中国,但是旧中国的共和既不能有效地解决外部主权问题,也不能解决人民大众的生存问题。因此,新中国引入了一种新型的民主观念,志在实现“人民当家做主”。1949年的缔约国和制宪行为是晚清以来中国人民政治探索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是革命历史的一部分。然而合理的主权结构的建立和主权权威的维持是永远的事业。在对外的意义上,主权不能简单地界定为独立。独立是不依附,如果仅仅限定在消极的意义上,就会变成闭关锁国。在积极的意义上主权独立还需包含国际交往与合作的主动性,1978年的改革开放就是以积极的姿态维持中国的国家主权。在内部的意义上,我们曾经长期把主权的维持理解为消灭阶级敌人,奉行阶级斗争的路线。1979年之后才宣布“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从而转向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内部主权的建构方式的改变源于邓小平等人关于外部主权安全的一个正确判断,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发生世界大战,中国不会发生大范围的领土危机。
当下中国的主权问题是如何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解释为一个合理的主权结构。这个主权结构,首先区别于君主主权,而属于人民主权的一种形态。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