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最初也是一个君主城邦国,公元前7世纪末,雅典诞生了民主政府,即公民自己掌握政权的政府。经过梭伦(Solone)和克利斯提尼(Clistene)等政治家所领导的一系列改革之后,公元前6世纪末,雅典制定了一部极具现代意义的宪法。该宪法规定,每一位年满18周岁的雅典公民,无论贫富,均有参加公民大会的权利,都可以在大会上就宣战、媾和、城邦国建设、税收等重要公共事务发表自己的意见。
但需要指出的是,雅典的民主制度还很不完善,大多数雅典居民被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因为只有父亲是雅典公民的男子才被看作雅典公民。女人没有社会地位,无权参与政治事务,即使有钱人家中的妇女,也只能在家中照看孩子,料理家务,纺线织布。长期生活在雅典的数万名外来人是自由人,尽管他们辛勤劳作,照章纳税,为国家做出了许多贡献,但也不被视为雅典公民,不能参加公民大会,参与公共事务。奴隶被看作牲畜,是没有灵魂的动物,只能在奴隶主的庄园、矿山和富人家里从事极其繁重的劳动,自然也没有任何公民权。
公元前6世纪,雅典及雅典周围地区的居民共有50余万人,然而真正的雅典公民却只有4万余人。由于许多公民住在偏远的乡村,参加会议会耽误他们的生产,尽管国家采取了补贴与会者的措施,他们仍不愿意参加,以致公民大会的实际参加者远远少于公民的总数。按照雅典的法律,公民大会的参加人数不得低于6000人。
这种公民直接管理国家的形式造成诸多不便,如公民大会会期过长,秩序过于混乱,很难为所有的与会者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因此,通过抽签的方法,在公民大会的参加者中选出500名代表组成议事会(consiglio dei 500),具体负责政府的工作。议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年,不得连任;他们由政府发放工资,以补贴耽误生产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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