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形神”论。沈尹默认为书法是最善于微妙地表现人类高尚品质和时代发展精神的高级艺术,“无色而具有绘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在讨论王僧虔的《笔意赞》时,他认为,王僧虔所说的形质,是指有了相当程度组织而成的形质,仅具有这样的形质,而无神采可观,不能算已经进入书法之门。他说:“对于形质虽然差些(这是一向不曾注意点画笔法的缘故)而神采确有可观,这样的书家,不是天份过人,就是修养有素的不凡人物,给他以前人所称为善书者的称号,是足以当之无愧的。若果是只有整饬方光的形质,而缺乏奕奕动人的神采,这样的书品,只好把它归入台阁体一类,说得不好听一点,那就是一般所说的字匠体。”他认为王僧虔所称赏的“笔意”是流于外感的字势,讲究神采,不仅要有美观的外形,而且要体现精神内涵,书法作品应通过执笔、运笔、结体的规范性等来表现书法蕴涵的“神采”,即书者的情绪、性格、气质、学识、阅历等,由此展现个人和时代的精神面貌。他强调学书不仅在临学玩味二事,更重要的是读书阅世。他认为书家的成功有三个因素:法度、时代精神和个人特性。法度可视为“形”,而后两者则是“神”的反映。
沈尹默在书法理论上的贡献还不仅仅在此,他还对历代名作、墨迹等作精微的体味、审视和研究,对历代名家学书经验做细致而精确的释义,对历史上扬羲抑献、二王墨迹的伪作赝品等问题都有深刻的见解。他推重王羲之、王献之父子“肇变古质”,实成新体,既不泥古,又不囿今。对包世臣关于“永字八法”的说明,既指出其清晰的解释,又对其“转指”、“卷毫”、“裹锋”等提出批评。这些既是他创作经验的总结,又是他精研古代书论的体现。
在现代书法史上,沈尹默第一次对传统书学方法,特别是笔法进行了系统研究,突破了清代碑学思想,具有拓荒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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