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解析
第一章 1900年以前有关梦的科学研究
以下我将讨论有关运用心理技巧来解析梦的可能性,并由此显示所有梦均充满特别意义,而与梦者白天的精神活动有所联系。然后,再就各梦所隐藏的奇异暖昧内涵作一番演绎,以期由此看出梦的形成过程中所含之冲突或吻合之处。为了使梦的问题变得更容易了解,我在这方面的努力使我不得不对有关梦的各方说法作一通盘整理。
本书中我拟对早期以及当代有关梦的理论先作一概括的介绍,因为在以后的推论中,我将无法再有机会谈到这些。尽管梦的存在早已在几千年前就令人困惑研思,但科学方面的了解其实仍是非常有限。因此所有有关这方面的论述,从来就没有人能引用一家说法涵盖一切现象。读者也许自己都有过不少奇异的经验或有关此类的丰富材料,但真正有关梦的本质或其根本的解释方法,相信也仍付之阙如。当然,受一般教育而非析梦专家者在这方面的知识,那就更加贫乏了。
史前时期原始人类有关梦的观念,均深深影响他们对宇宙和灵魂的看法,而这些有趣的问题由于篇幅有限,我只好推荐有心之人详读拉巴克(SirJohnLubock,2p Lord Avebury)、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泰勒(E.B.Tylor)及其他作者之名作。在我们未完成释梦工作以前,我们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他们对这问题所作的玄思及推测将有多重要的贡献。
这种原始时代所遗留下来的对梦的看法迄今仍深深影响一般守旧者对梦的评价,他们深信梦与超自然的存在有密切的关系,一切梦均来自他们所信仰的鬼神所发的启示。因此,它必对梦者有特别的作用,也就是说梦是预卜未来的。因此,梦的内容的多彩多姿以及对梦者本身所遗留的特殊印象,使他们很难想象出一套有系统的划一的观念,而需要以其个别的价值与可靠性作各种不同的分化与聚合。因此,古代哲学家们对梦的评价也就完全取决于其个人对一般人文的看法的差异。
亚理士多德(Aristotle)曾在两部作品中提及梦,当时他们已认为梦是心理的问题,它并非得自神论,而是一种由于精力过剩(diamonic)而带来的产物。他所谓的“精力过剩”,意指梦并非超自然的显灵,而是仍受制于人类精神力的法则。亚理士多德提过一些梦中的特点。举例而言,他观察到梦能将轻微的睡中知觉导出强烈的感官刺激(“一个睡眠中的人在他感到肉体上某部分较暖和时,他可能梦见自己走入火堆中”),由此他推论梦很容易告诉医师病人最初不易察觉的病兆。
由此,读者可以看出在亚里士多德以前的学者们并不以为梦是一种精神活动,而坚称神论的存在。因此,自古以来这两种不同的说法就一直无法妥协,古人曾试图将梦分成两类,一种是真正有价值的梦,它能带给梦者警告,或预卜,而另一种无价值、空洞的梦只是带来困惑或引人误入歧途。
[由于本书第一章只是对本书所作的概括介绍,且所占篇幅太多,所译又并非根据弗氏本人之原著——此章译布利尔(Dr.A.A.Brill)英文节译本——故只将以后对读者了解本书有帮助之大纲译出。毕竟正如布利尔本人所说: “通常大概没有读者愿意花那么多精力与时间去了解古今对梦的所有不同理论吧!”]
以下即布利尔对这长达六万言的第一章所作的节译:
科学问世以前对梦的观念,当然是由古人本身对宇宙整体的观念所孕育而成的,他们惯于将其精神生活投射于一假想之中的现实。而且,他们所看到的梦只是白天醒来后所残留的梦象,而这方面的记忆较之其他精神内容,当然显得陌生,且不寻常,仿佛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但我们也千万不要以为这种视梦为超自然力的理论今日已不再存在。事实上,今日不只是那些深信怪力乱神的神话、小说者仍执著于被科学飓风横扫过后所残存的鬼神之说,就是一些社会中的佼佼者,尽管他们在某些方面嫌弃过分的感情用事,但他们的宗教信仰却仍使他们深信,神灵之力确实是这种无法解释的梦现象的原因(如Haffner)。某些哲学学派女,Schellin9也深信古来相传的神力对梦的影响,而对某些思想家而言,梦的预卜力量也仍无法完全抹杀。尽管科学家们已清楚地意识到这类迷信的不可信,但所有这些纷纭不一的歧见之所以仍然存在,主要还是因为迄今心理学方面的解释仍不足以解决积存盈库的梦之材料。要想将有关梦的科学研究历史作一整理实在是一大难事,因为有些研究在某段时期确实十分有价值,但到目前为止却仍不能在一特定的方向有真正的进展,并能使此后的学者按已证实的成就继续发展下去,每位学者总得对同一问题从头开始整理,而仍无法突破这解不开的结。如果要我将这班学者按年列出他们各家的说法,我将很难就目前我们对此问题的看法作一清晰而中肯的交代。因此我宁可按其学说的内容分别讨论,也不愿以作者来分类,并且由手头上所整理到的资料举出各种不同的梦问题来介绍各种不同的解析。
然而由于资料是如此地分散而杂见于各种不同的文献,我只好要求读者对我目前所作的整理不要作太多的挑剔,毕竟我已尽量努力避免漏掉任何基本的事项或观点。
在日后德文版的增版中,弗洛伊德又有以下的增补:
在这第二版问世时,我未对这方面文献的整理有所增补,是有其理由的。也许读者对此会有所不满,但我却决心如此。在第一版时,我耗尽心血,开宗明义地在第一章里对以往的文献作整理,而我发觉这次如果在此再有所增补,将不见得能有多大助益,因为事实上,这两版相隔的九年之间,无论是文学上或实际论著上,对梦的研究并无任何新颖的卓见。自从我第一版《梦的解析55问世以来,从来无人问津,那些所谓“梦的研究学者”更完全忽略了我的见解,而只是一味地表现出他们那种难以接受的观念上的食古不化与故步自封,正如法国讽刺小说家Anatole France(1844—1924)的“Les savants nesont pas curieux”所言,如果在科学研讨上也有报复的权利的话,那么这回也该轮到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忽略掉他们在我这书出版以后所发表的心得。在杂志上出现的有关这方面的少数研究也总是充满对我的错误看法与缺乏了解,因此我对那些针对这书所发的批评所作的辩驳是——他们最好再复读我的书,或者应该说他们才是应该好好读我的书的人。
(在1914年德文版第四版问世时,也就是英文译本第一版问世一年后,弗氏又加了如下数语:)
最近,这种情形显然已有改观。我这部《梦的解析》所作的贡献已不再受人忽视。但这种新情势使我更难作整理,《梦的解析55一书已引起一系列新的事端与问题,而作者也曾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解释说明过,但在我未能架构出整套理论来反驳他们以前,我无法在本章加添任何新的补注。不过,将来若有任何卓越的文献出现的话,我一定会在以后的版本内附加上去的。
第二章 梦的解析方法
一个梦的分析
本书的开场白即已标出我在梦的观念上所受的传统看法之影响。我主要想让人们理解“梦是可以解释的”,而已经讨论过的那些对梦的解释所作的贡献,其实不过是我这份工作的附加物。在“梦是可以解释的”这前提下,我立即发现我的看法完全不同于时下一般对梦的看法——事实上包括几乎所有梦的理论,仅除了休奈尔(Scherner)的以外。因为要“解释梦”即是要给予梦一个“意义”,用某些具有确实性的、有价值的内容来作“梦”的解释。但我们得到,梦的科学理论一点也帮不了梦的解释。因为,第一,根据这些理论,梦根本就不是一种心理活动,而只是一种肉体的运作,透视符号以呈现于感官的成品。外行的意见一直是与此相反的。他们强调梦的运作是完全不合逻辑的。可是他们虽认为梦是不可理解的,是荒谬的,但却仍无法鼓足勇气否认梦具有任何意义。由本能的推断,我们可以说,梦是一定有某种意义的,即使那是一种晦涩的“隐意”,是用以取代某种思想的过程。因此我们只要能正确地找出此“取代物”(Substitute),即可正确地找出梦的“隐意”。
非科学界一直在努力以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试图对梦作一番解释。第一种方法是将整个梦作为一个整体来看,而尝试以另一内容来取代其表面含义,此法其实就某些方面看来,是利用“相似”(Analogous)的原则,而且有时相当高明。这即是“符号性的释梦”(symbolic dream—interpretation)。但这种方法在处理看来极不合理、极端荒谬的梦时,一定是非常吃力的。圣经上的约瑟夫(Joseph)对法老的梦所提出的解释,便是一个例子。“先出现七只健硕的牛,继之有七只瘦弱的牛出现,它们把前七只健硕的牛吞噬掉”,就被解释为暗示着“埃及将有七个饥荒的年头,并且预言这七年会将以前丰收的七年所盈余的一律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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