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因此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检验评定合格。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的报告,其中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幕墙等分部,还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配合项目负责人作好检查评定工作,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实行监理的单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享有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权利,全面负责受监委托的监理工作。因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幕墙工程的主要技术资料和质量问题归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掌握,所以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验收是符合实际需要的,同时也督促参建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加强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2)鉴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幕墙等分部工程在单位工程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单位工程的建筑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规定这些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
主要分部工程验收程序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介绍工程概况、工程资料审查意见及验收方案、参加验收的人员名单,并安排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到。
2)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分别汇报合同履约情况和在主要分部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施工单位汇报内容中应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问题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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