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设计过程的差异和关联
对于城市级总体城市设计,决定城市形态的因素是多方面和多角度的,因此必须抓住起决定性作用的结构性要素,构筑城市总体意象形态。天津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中抓住了天津特有的骨架、景观和性格,进行整合与概括,建立了“一脉十区,系内达外;一主三副,协同互动;点轴结合,集聚发展”的意象形态结构,这既是天津城市特色的提炼,也是后续深化设计的基础。
分区总体城市设计与控规相关性较高,面对的问题也往往更为全面和具体。设计中也可从结构性要素人手,但随着设计过程的深入,则需对包括功能布局、空间形态、交通组织、绿化体系等诸多的纵向系统问题进行全面考量,并加以充分的横向关联,以确保与控规核心内容的衔接,并指导控规修编。
局部地段城市设计面对诸多设计要素,构思时往往会寻找某个特殊的切入点,如建筑布局、历史文脉、交通路网等,整合其他相关元素,形成统一完整的设计方案。在尖山地区域市设计中,面对错综复杂的现状条件,设计者以历史文化延续、公交导向开发、立体步行空间几个方面作为核心切人点。
在接下来的设计过程中,如前文所探讨的那样,二者也各有侧重,总体城市设计强调基于城市意象形态结构下的各体系本身的完整性,以独立的系统研究为主,系统交融为辅。分区总体城市设计也以独立的纵向体系进行研究,但需进行充分的横向关联,并切实关注与控规的对接。而局部地段城市设计在通过构思形成城市设计方案后,注重的是统一方案下元素、体系的融合。这种系统之间的关系差异是两种类型城市设计最为本质的区别,其他在设计实践中诸如设计方法、设计步骤的巨大差别大都归结于此。3成果形式的差异和关联
城市设计介人城市规划管理的目的是对建设行为进行更有效的管控,因此每个阶段城市设计的成果形式也与其控制目标和绩效直接相关。
天津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的控制是结构性和原则性的,强调的是对城市总体结构、空间系统、总体风貌等宏观体系的把握和控制,其成果包括方案图纸、总体城市设计导则两个部分。
方案图纸中通过设计方案对宏观控制要素提出原则性控制要求,侧重表达平面的内容,是在横向结合的架构中表达对整个设计区域的设想。具体内容包括: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确定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控制指标(如建设高度布局、建设密度分区等);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给出各级绿地指标和分布形态;划定绿线和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划分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区域,确定相应的控制指标。总体城市设计导则主要包括针对城市风貌要素、重要公共空间(如河道系统、主要道路、城市地标区域、天际线等)的设计原则及规定性控制(图24、图25、图26)。
河西区总体城市设计的成果将直接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因此在控制上应具备较强的刚度,其成果主要包括方案图纸、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上位指标和分区总体城市设计导则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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