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景观设计概述
第一节 景观设计的简述
一、景观
景观来自德语,原来意思是指风景、景物。“景观”最早的含义更多具有视觉美学方面的意义,即与“风景”同义或近义。目前文学艺术界以及绝大多数的园林风景学者所理解的景观一般指第一种含义,指具有审美特征的自然和人工的地表景色,意同风光、景色、风景。
景观是一个具有时间属性的动态整体系统,它是由地理圈、生物圈和人类文化圈共同作用形成的。当今的景观概念已经涉及到地理、生态、园林、建筑、文化、艺术、哲学、美学等多个方面。由于景观研究是一门指出未来方向,指导人们行为的学科,它要求人们跨越所属领域的界限,跨越人们熟悉的思维模式,并建立与其他领域融合的共同的基础。因此,在综合各个学科景观概念的基础上,要更好地将其应用于各种土木工程建设、城市规划设计及人居环境的改善等具体项目建设上。
景观一般分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自然景观是自然地理学中指一定区域内由地形、地貌、土壤、水体、植物和动物等所构成的综合体。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动物、植物等,以高、寒、奇、险、特为特色,使该区成为一处生态环境独特的自然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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