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细菌室岗位职责
1目的
规范细菌室各岗位职责,以保证细菌室检验工作的正确管理。
2适用范围
细菌室全体工作人员。
3要求
3.1细菌室专业组长
3.1.1任职条件:主管检验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细菌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技术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3.1.2在科主任领导下,实行专业组组长负责制,负责本专业组的医疗质量、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定期向科主任汇报本月工作开展及发展状况。
3.1.3负责本组人员的工作安排、培训和考核。带头执行各项技术操作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与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组内资料的登记、统计和财产保管工作。
3.1.4组织编写细菌专业检验项目的作业指导书,检查执行情况。要根据细菌学发展状况,不断丰富、完善本室检验内涵,提高业务质量。
3.1.5亲自参加检验工作和临床咨询工作,解决本专业的疑难问题,审签本组检验报告。每月深入临床科室征询意见,介绍新的检验项目及临床意义,主动配合医疗教学工作。
3.1.6负责本专业检验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和技术考核等工作。
3.1.7负责指定技术主管、质量主管、试剂主管、文件主管、外部主管、内务(安全)主管、设备仪器主管,并制定相应职责。
3.1.8结合临床医疗和本科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的科研计划,不断引进和吸收国内外新理论、新技术,改进、完善检验方法。
3.1.9及时与本组人员交流思想,协调关系,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3.1. 10负责组内考勤,协调人员轮转,保证组内成员技术全面,保证一定的在岗在位率,保障常规医疗任务的顺利完成。月初统计本组工作量及收入以及上月试剂消耗情况,上报科内相应(管理)负责人。
3.1. 11负责进修、实习人员和外来科研人员的管理和学习培训工作。
3.2主管
任职条件:技术、质量主管要求主管检验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最好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细菌专业工作5年以上,有丰富的实验技术经验和一定的管理能力。其他主管要求在细菌专业工作3年以上。
3.2.1技术主管
3.2.1.1协助组长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及部分行政管理工作。
3.2.1.2负责实验室的技术开展及监督工作,以及解决与临床沟通和技术疑难问题。
3.2.1.3协助组长编写本专业检验项目的操作手册,带头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与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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