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查对制度
1.新生儿人重症监护病房时,当班护士与送新生儿者共同核对新生儿记录单及腕带上母亲的姓名、性别、住院号,并检查全身情况。
2.护士按新生儿记录单填写出生时间、姓名、性别、身高、体重,并使新生儿床头卡、患儿入室登记本、患儿一览表所填各项内容保持一致。
3.凡转入患儿还需核实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及足跟血采集情况。
4.任何治疗操作前后,均需核对腕带内容(母亲姓名、性别、住院号)。
5.带患儿外出做检查时,应在入室前、后分别核对姓名、性别、住院号。
6.护士送新生儿出院时,在确认家长身份后,核对患儿姓名、性别、住院号等,检查全身情况无误后方可出院。
7.检查时若发现有误,迅速查明,并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六)分娩室查对制度
1.在交接班时应将每位产妇情况进行认真交接。
2.对送人分娩室的孕妇,要认真听取病房或急诊室的交班,并核对孕妇信息。
3.胎儿娩出常规处理脐带后,应检查眼、耳、口腔、手指、足趾、生殖器、肛门、脊柱等部位有无畸形,并显露新生儿会阴部让产妇辨别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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