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现代日本人的法律生活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38179
  • 作      者:
    魏晓阳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收藏
编辑推荐
    本丛书的主要原则和特色是: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前提下,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不定期出版的原则。具体将体现为以下特色:第一,本文丛的著作,应属国内学术界没有涉及的课题,具有填补法学研究空白的特色;第二,本文丛的著作,应具有比较高的文献史料价值,能为学术界进一步提供基础性的资料。
展开
作者简介
    魏晓阳,1971年生,山西太原人。2001年、2004年分别毕业于南京大学,获日本语言专业硕士、史学博士学位。2004~2006年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曾先后赴新加坡国立大学、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和日本北海道大学做访问研究。现为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传媒大学媒介政策法规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宪政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北京市宪法学会理事。
    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学》和《国际新闻界》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籍论文,其专著《:制度突破与文化变迁——透视日本宪玫的百年历程》(北京大学出版社)获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第四届中青年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著作类最高奖)。
展开
内容介绍
    《比较法文丛17·现代日本人的法律生活:从宪法诉讼看日本法律意识变迁》以日本国民作为主体,通过宪法诉讼系统呈现了包括政府保守层、国会议员、法官在内的日本国民如何参与宪法的制定及运作的图景;分别以和平权、选举权、劳动权等宪政权利意识为专题,追溯了其在日本的历史发展变迁,并以此揭示日本宪政意识发生分歧的深层历史原因;通过比较日本历史不同阶段的宪法生活,彰显了一个道理:一个国家的法律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宪法制度的设计,而合理的宪法制度能够极大降低公民维权成本,促进公民的制度化参与并有助于形成社会法律意识和宪政文化。在此意义上,现代日本法律生活的成功经验值得中国关注和借鉴。
展开
精彩书摘
    (三)传统文化的裂变
    毫无疑问,近代意义的选举制度如果离开占领军的强大军事压力则很难建立。在它的最初实施过程中,立宪原则的推行与维持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借助于美国占领军的武力而实现的。事实上,当时的一些观察家对选举制度的最高法律保障——和平宪法是否能成功运行持悲观态度。他们认为,无论在文化、政治或行政领域,新宪法的执行都有些勉强。自1952年和平条约签订、保守势力得以重新恢复对政府的控制并提议修改宪法时,上述担心更为加剧。然而,事实证明当时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和平主义、国民主权和基本人权的三大宪政理念无不与日本广大国民自身的需求密切契合,而民主选举的宪法原则更为国民提供了丰富的制度性资源。正如上所述,选举制度的变革带入了更多的社会参与者,它无疑会促使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宪政文化。例如,那些原本处于中央政府集权管制的地方公共团体最先感受到:新宪法确立的地方自治与首长公选的新制度对他们是有巨大利益的,他们开始逐渐接受近代意义的地方自治与民主选举的西方民主价值。因此,当反对派试图走“回头路”时,这些新制度的得益者也不轻易允许再回到传统的中央集权社会。这样,新制度成功产生了自己的支持者。如今,地方公共团体的首长已经不可能再由中央政府任命。同时,中央政府虽通过其他各种途径试图加强中央集权的权威统治,但地方公共团体已经摆脱了明治宪法下的“臣民”心理,而可以站在独立的法人立场,理直气壮地与中央分庭抗礼。可以说,新制度的实践在不断改变着社会资源分布的同时,也在不断塑造着新的文化。每当保守层试图将宪法朝“改恶”的方向发展之时,都会立刻在民众中激发强大的反对力量,宪政文化由此在国民意识当中发芽生长。
    因此,和平宪法下选举制度的建立并不简单是上层改革某项制度的问题;最根本的是,它离不开一种宪政文化,也就是对民主选举原则的普遍认同,而文化的建立当然也离不开制度的实践。选举制度的确立以相应的大众文化为社会前提,而文化的建立则以制度的实践为开端。在占领军的强大军事压力下,统治上层开始主动推进制度改革,而下层则在参与制度实践的过程中逐步确立了和新制度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并形成独立的政治诉求和成熟的政治技能。
    ……
展开
目录
第一章 引言
一 基本概念
(一)“生活”是什么
(二)法 法治与法律生活
(三)宪法诉讼与日本法律生活
二 主要研究路径
(一)文化基因理论
(二)“法律文化基因”
(三)制度与文化的交互作用模型
(四)“宪法鸿沟”及其研究方法
三 主旨及结构
第二章 近代日本人的法律生活
一 古代日本人的法律生活
(一)“民事领域的习惯法调整传统”
(二)法律的儒家化
(三)近代式权利意识的缺位
二 近代法律生活的突破与变革
(一)独立司法制度体系的建立
(二)国民选举权利意识的萌芽与发展
(三)劳动权意识的萌芽与发展
三 制度突破的局限与传统文化的连续
(一)主权者恩赐的权利意识
(二)选举权意识的扭曲
(三)劳动权意识的变相
(四)司法审查的空白
四 结语——明治宪政缘何失败
第三章 和平宪法的制定
一 自主立宪——日本人对宪法制定的参与
二 两部宪法制定的比较
(一)公民参与的不同图景
(二)制宪权与传统文化
三 制度突破与文化变迁
第四章 司法审查制度的移植 发展与局限
一 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
(一)新生宪政文化的释放
(二)政府保守层的警惕与恐惧
二 司法审查制的实施
(一)司法审查制的消沉及原因
(二)传统文化的转变
三 首相参拜的个案分析
(一)政府保守层的反击
(二)大众宪政意识的提高
(三)法官意识的分流
四 “首相参拜案”的启示
第五章 和平生存权意识
第六章 选举权意识
第七章 劳动权意识
第八章 日本宪政的回顾与展望
参考文献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