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联规定:注释应用本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9335789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收藏
内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联规定(2)(注释应用本)》特别针对法律法规条文理解与适用的需要,突出对于重点法律文件的注释解读与应用扩展。多元化的注释来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立法与司法部门对法律条文的权威解读以及对法律具体适用的司法解释与司法文件等,并且将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裁判要点融入条文应用中,为读者学习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最便捷的途径。
展开
目录
法律要点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
第三条【平等原则】
第四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应用1 诉讼欺诈行为的后果
第五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六条【合法原则】
第七条【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八条【本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
第十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第十一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法定代理人】
第十五条【公民的住所】
第二节 监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十七条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第十八条【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
应用2 监护职责的委托
第十九条【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二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二条【宣告失踪的撤销】
第二十三条  【宣告死亡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宣告死亡的撤销】
第二十五条【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二十六条【个体工商户】
第二十七条【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二十八条【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民事责任的承担】
应用3 司法实践中,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责任的承担
……
关联规定
实用附录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