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学术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法》修改咨询顾问、中国能源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参与《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农业基本法》、《畜牧法》等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立法工作。
出版专著《中国矿业立法研究》、《中国土地立法研究》、《中国物权法要义与案例释解》、《物权法典型案例疏议》等近四十部。
发表论文《典权在农村采矿用地复垦中的积极价值》、《确立矿业物权理念,构建和谐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从历史的脉搏看(矿产资源法)的修改方向》、《矿业权的私权法律属性》、《建立与物权法相适应的矿业权法律制度》等九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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