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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李云龙专辑.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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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31712
  • 作      者:
    李云龙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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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云龙,1949年9月1日出生于江西省新建县松湖镇,1980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从事过法律教员、法官、法学研究、律师等工作。现为江西云龙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南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南昌市仲裁委仲裁员、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会长。
    李云龙长期从事刑事法学研究,与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共同研究死刑问题,先后在境内外出版了《死刑制度比较研究》、《死刑论》、《经济犯罪与死刑适用》、《死刑专论》学术著作4部,成为我国研究死刑问题的先行者之一。
    李云龙素有学者型律师之称。198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案件。擅长贿赂犯罪案件的辩护,善于发现胜诉点,转败为胜。为死刑犯辩护是他的专长,曾为19名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辩护,结果16人被改判,有的已重返社会。我国大型周刊《中国新闻周刊》于2001年7月23日以“李云龙为死刑犯辩护”为专题对他进行了报道。德国《时代周报》特派记者花久地曾飞赴南昌对其跟踪采访,2002年5月29日以三大版面进行报道,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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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李云龙同志是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是一个比较勤奋的学者,在死刑问题的研究上,我们曾有过学术合作关系。1992年,我们共同研究撰写的《死刑制度比较研究》一书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出版后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作了专题报道,认为这是我国第一本研究死刑的专著。版本流传到日本,引起日本学术界的重视,日本明治学院大学石川武颜博士,札幌学院法学部部长铃木敬夫教授相继将有关篇章翻译成日文,由日本成文堂出版社出版。此后,我们又先后在境内外出版了《死刑论》、《经济犯罪与死刑适用》、《死刑专论》等专著,在刑法学界引起较大反响。其中《死刑论》获1995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优秀论著一等奖,1996年8月又获江西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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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死刑的演变
    (一)死刑的历史考察
    死刑,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才产生的。在原始公社内部虽然长期存在血族复仇的习惯,但这只是氏族或部落间敌对行为所致,不具有法律特征。原始公社制度解体,阶级、国家、法和死刑相伴而生。
    奴隶制国家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共2820条,死刑不仅适用于杀人罪而且适用于盗窃罪、诬告罪和通奸罪。我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夏朝“夏刑三千,大辟二百”。
    在封建制国家,1532年德国《力洛林法典》:“夜间盗窃,不论所窃的财物多少,不分男女,均处死;煽动暴乱者,处死刑;触犯皇帝权益者,处死刑。”我国《唐律》共12篇502条,规定死刑就有110余条。
    (二)主张废除死刑的理由
    资产阶段启蒙运动思想家卢梭、孟德斯鸠、贝卡利亚等人为代表,为了反对封建专制的残酷刑罚,高举人类“理性”的旗帜,以“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为思想武器,提出了“罪刑相适应”、“刑罚人道主义”等法律原则。尤其是意大利学者贝卡利亚提出:“刑罚应尽可能温和,不应施加酷刑。”极力主张废除死刑或限制死刑的适用。综合他们主张废除死刑的理由有七:
    1.死刑是野蛮时代血腥复仇的沿袭,是刑罚制度中最残酷的,是出于本能的报复,非基于人的理性。生命属于天赋,是不可侵犯的,更不能以非自然力来剥夺。依法剥夺天赋生命,乃是人为的破坏天则。
    2.刑罚不是复仇和报应。刑罚的目的,在于促使人改恶从善,重新做人。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犯人痛改前非,还可能重返社会生活。刑罚不是以恶报恶,而是教育、改造犯罪者,使之重新成为社会的一成员。死刑制度的实质是说明统治者无能为力,而采取极端的办法。
    3.人头落地不能再装上,杀错了无法缓冲,无法挽回。当然,错杀是少数。即使强调慎刑,错杀仍然难免,如以无期徒刑代替,这对犯罪者可能具有更大的威慑力。死刑可能使罪大恶极的犯罪者走向极端,莫如给他留一条适可而止的退路,可免更大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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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为废除死刑而奋斗的律师——记法学教授李云龙
国内外媒体访谈录
无罪案例
1. 熊涛受贿、徇私枉法案
2. 涂景新贪污、挪用公款案
3. 徐青山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
4. 左新生徇私枉法、受贿案
5. 谢为彦挪用公款再审案
6. 龚德胜合同诈骗案

贪污贿赂案
7. 陶年根受贿、滥用职权案
8. 徐跃进受贿、挪用公款案
9. 李长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 刘安保受贿、滥用职权案
11. 陈志海受贿、挪用公款再审案

行政诉讼案
12. 九江市人民政府与横店集团行政诉讼案
13. 新建县农业局与陈有为行政诉讼案

刑事胜诉案
14. 付学勇贪污案
15. 游兆汉逃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6. 邱健夫抢劫案
17. 五月花酒吧:汪小荣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案

民事胜诉案
18. 江西省文联诉南昌凯旋门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
19. 周旺根诉陈道平侵权赔偿案
20. 荣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楼吉茂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21. 刘夏珠诉九江振新置业有限公司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2. 嘉兴市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再审案
23. 九江申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胡亚平借款合同再审案
24. 上海浦发银行虹口支行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侵权纠纷案

立法建议文稿
25. 初级阶段死刑问题研究
26. 经济犯罪与死刑适用
27. 盗窃罪适用死刑的比较研究
28. 完善受贿罪立案标准、废除普通受贿罪的死刑
29. 民事执行参与分配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

新闻媒体采访评论
30. 保护人权的最后防线——访死刑辨护专家李云龙
31. 李云龙:让死刑犯“起死回生”
32. 从地狱爬出的灵魂——记李云龙律师为涂景新死缓辩护经历
33. “新大地”涂景新缘何从死缓到无罪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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