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所要求和培养的言词能力、组织能力、程序技术、法律思维方式、代理方式,使得律师具备政治参与的技术优势。
首先,律师具备政治参与的技术优势与律师职业严格的准入制度有关。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对律师资格的取得规定了较为苛刻的条件,这些苛刻的条件从源头上保证了律师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和职业技术。世界各国对律师的职业资格一般都有国籍、年龄、学历、法律专业素质、道德品行、实习经历等方面的要求,而且要经过比较严格的考试或考核程序,这样保证所挑选的律师是法律精英人才。仅仅从学历和考试通过率来看,律师首先必须具备一定的学历。我国《律师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布的关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公告要求:“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世界上大部分国家要求律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学历,美国的律师职业资格考试甚至要求必须具备J.D.学位(相当于我国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可以说律师职业群体是高级知识分子群体。各国对律师的考试或考核程序也比较严格,我国自从2002年统一司法考试以来,通过率一般只有10%左右,近年来有所上升,也只有20%左右;日本最难通过的考试就是司法考试,通过率只有2%左右。①世界各国律师职业资格考试较低的通过率、较高的淘汰率,也是严把律师入口关的重要措施。具备良好素质的律师“独特的优势就在于,律师与其他专业人员相比,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是法律,而法律是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依据,律师通过执业活动,能具体和深刻地体会到行政机关管理社会事务、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司法权的过程中人民群众的切身体会,感受到法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更好地参政议政提供事实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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