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合同法分则研究.上卷.Volume Ⅰ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0157146
  • 作      者:
    王利明著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收藏
内容介绍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合同法分则研究(上卷)》为了促成契约高效、快捷地订立,保障合同圆满、安全地履行,就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则对之加以调整。这些调整契约关系的法律规则就是合同法。“合同法的基本目标就是使人们能实现其私人目的。为了实现我们的目的,我们的行动必然有后果。合同法赋予了我们的行动以合法的后果。承诺的强制履行由于使人们相互倍赖并由此协调他们的行动从而有助于人们达到其私人目标。社会的一个内容就是其自然人拥有达成自愿协议以实现其私人目标的权力。”美国学者罗伯特·考特与托马斯·尤伦这一席话的确道出了合同法的真谛。试想如果没有合同法,人们为了达成交易将不知花费多大的人力、物力;交易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合同来安排他们未来的事务,允诺不能得到遵守和执行,信用经济也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赖以建立的基础将根本不存在。所以,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合同能否得到及时、圆满的履行,因合同而产生的争议是否会被及时、公正地解决作为标志的。虽然人们在缔约过程中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法来缔约,但“合同法是备用的安全阀”。
展开
精彩书摘
    2.依据给付的标的有逻辑性地加以展开
    给付标的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物的给付和劳务的提供。以此为内容可以将具体合同类型分为“财产权的移转”和“服务提供”两大类。
    第一大类是移转财产权的合同,其又可以区分为移转财产所有权和移转财产使用权两大类。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虽然不是直接移转所有权,而只是移转货币的占有权,但因为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奉行“占有即所有”规则,所以,此类合同也被归入移转所有权的合同类型。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标的虽然是电、水、气等特殊的财产,但是,这些财产也具有类似于有体物的特点,不少国家的法律都将其“视为”有体物。技术转让合同既包括权利的整体转让,也包括使用权的移转,即实施许可,其中,权利的整体转让也要转移权利,所以,也可被归入此种类型。此类合同的共性在于,其属于移转权利的合同,此种权利既包括有形财产权利,也包括无形财产权利。因为移转权利是典型的商品交易的形态,所以,其是最典型的双务合同,可以作为无名合同适用的参考。《合同法》第174条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这也从一个角度表明,移转财产权的合同是市场交易中的最典型形态。而移转财产使用权的合同,主要包括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虽然是由买卖和租赁有机结合在一起构成的独立有名合同,但是,由于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是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订立的、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合同,所以,也应当把它归人移转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第二大类是提供服务的合同,又称为服务合同,一般是指全部或部分以提供服务为债务内容的合同。其内容包括了一方提供技术、文化、生活服务,接受服务者支付服务费两方面的内容。①根据其内容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完成一定工作的合同,主要包括承揽、建设工程和运输合同。此类合同的特点在于,一方当事人不仅要提供服务,而且该服务必须体现为一定的成果,因此在学理上常常被称为成果之债。二是仅提供一定服务的合同,主要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合同。在此类合同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提供一定的服务,但是不需要保证特定结果的出现。此类合同在学理上常常被称为行为之债。
    因此,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15类有名合同主要是依据上述两个标准而展开的。在这15类有名合同中又可以进一步分为若干类型,例如,买卖合同中又包括了分期付款买卖等。技术合同中包括了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以及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又包括了委托开发与合作开发。
    还应当看到,各类合同在具体运用中往往是相互联系的,这具体表现在:一是有些有名合同是其他有名合同的特殊类型。例如,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买卖合同的特殊类型;仓储合同本身就是保管合同的特殊类型;建设工程合同是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二是一些有名合同常常结合在一起,组成新的合同类型。例如,融资租赁合同就是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结合;行纪合同是委托合同和买卖合同的结合。三是有些有名合同本身就是其他有名合同的发展,例如,技术转让合同就是买卖合同在技术领域的应用;委托开发合同就是委托合同在技术领域的具体应用。在实践中,不少合同的内容往往是多种有名合同内容的结合。例如,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包工包料的承揽合同时约定,原材料从定作人处购买,这实际上就是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结合。在实践中,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也可能受托为他人处理事务,从而形成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的结合。有名合同之间的内在联系表明,其并非是各自独立的交易类型,而是相互之间存在联系的,能够形成一定的逻辑体系。
    本书的编排顺序完全按照《合同法》分则的规定。尽管互易合同作为一种单独典型的有名合同存在,但我国《合同法》将其规定在买卖合同中,所以本书是将互易合同置于买卖合同中加以探讨的。
    ……
展开
目录
第一章 合同法分则概述
第一节 合同法分则的概念和体系
第二节 合同法分则的功能
第三节 合同法分则的适用
第四节 合同法分则的发展趋势
第五节 合同法分则的完善

第二章 买卖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概述
第二节 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三节 买卖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
第五节 违约形态及其责任
第六节 互易合同

第三章 特种买卖
第一节 所有权保留
第二节 分期付款买卖
第三节 凭样品买卖
第四节 试用买卖
第五节 招标投标买卖
第六节 拍卖

第四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概述
第二节 供用电合同

第五章 赠与合同
第一节 赠与合同概述
第二节 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第三节 赠与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赠与人的撤销权
第五节 特殊赠与

第六章 借款合同
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
第二节 借款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第三节 借款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
第五节 民间借款合同

第七章 租赁合同
第一节 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租赁合同的内容
第三节 租赁权
第四节 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五节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第六节 租赁物的风险负担
第七节 租赁关系的终止

第八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融资租赁合同与相关合同
第三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历史发展
第四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五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
第六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
第八节 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
第九节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第九章 承揽合同
第一节 承揽合同概述
第二节 承揽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 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第四节 承揽合同的终止
第五节 违反承揽合同的责任

第十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
第四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第五节 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优先权
第六节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责任

第十一章 运输合同
第一节 运输合同概述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第十二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技术合同概述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十三章 保管合同
第一节 保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保管合同的成立和标的物
第三节 保管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消费保管
第五节 违反保管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章 仓储合同
第一节 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仓储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仓储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仓单的法律性质及其内容

第十五章 委托合同
第一节 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委托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 委托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转委托
第五节 间接代理中的委托
第六节 委托合同的终止

第十六章 行纪合同
第一节 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行纪合同的效力

第十七章 居间合同
第一节 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居间合同的效力
第三节 居间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