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云岭,男,汉族,1963年7月生,山东秉成人。分别于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与法学博士学位。现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法学学位委员会主席。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国家精品课评委,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评审专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专家支持系统专家、辽宁省教育厅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辽宁省重点学科民商法学带头人,辽宁省省级教学团队(民商法学)带头人,辽宁省(法学)专业带头人,大连仲裁委员会委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仲裁员,大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等。于法律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中国城市出版社等出版社公开出版独著及主编、副主编著作9部主要著作:《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独著)、《合同法总论》(独著)、《新合同法论》(合著)、《中国经济法律通论》(主编)、《经济合同原理与实践》(主编)、《著作权法简论》(合著)、《中国民法原理与实务》(副主编);于《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法学家》、《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当代法学》、《法学论坛》等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科研项目、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基金项目在内的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9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司法部科学基金项目2项。获辽宁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一等奖以及辽宁省杰出青年法学家(代表辽宁省参加中国法学会主办的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评选)、全国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
郭洁,女,1963年1月生,辽宁省台安县人。法学硕士,产业经济学博士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咨询专家。长期从事中国民法学、自然资源法学的理论研究,在土地法等不动产法领域成果突出。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土地所有权一体保护民事法律制度研究”、“农村发展与农民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司法部法学理论与法治建设项目“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法律规制研究”,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土地资源民事立法研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法商研究》等法学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4篇。出版个人专著3部,其中《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法律控制绩效研究》被经济科学出版社录入青年经济学家文库,专著《土地关系宏观调控法研究》,开拓了经济法研究的新领域,在《法商研究》2005年第2期发表的相关论文《论土地价格法律规制若干问题研究》,被《新华文摘》2005年第13期全文转载在中国法学会创新网统计的民法学论文被引证数前200名排名中,《土地征用补偿法律问题探析》排名第89位。曾获得辽宁省首届中青年法学专家称号,被评为全国法律硕士优秀教师,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第四届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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