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1999年12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9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2009年8月27日)
中篇 实用问题
第1章 《合同法》发挥作用的领域和原则
1.结婚约定适用《合同法》吗?
2.政府参与的合同是否适用《合同法》?
3.订立合同除了要按照《合同法》,还需要其他法的规制吗?
4.能够签订合同的市场主体有哪些?
第2章 合同的订立
5.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6.哪些合同不可以委托他人代签?
7.合同一定要是书面的吗?
8.通过传真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9.口头协议有何风险?
10.当事人订立合同各自应保留几份原件?
11.订立合同时如何甄别对方当事人主体是否合格?
12.一个完善的合同一般应具备哪些条款?
13.当事人签订合同时须注意哪些重要事项?
14.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
15.商店所贴“商品售出,概不退还”的告示有法律约束力吗?
16.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以什么为认定标准?
17.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18.小区绿化面积缩水,宣传广告能否作为开发商违约的凭证?
19.合同协商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一再故意拖延,故意不订立正式合同,应承担何种责任?
第3章 合同的效力
20.约定非法事实作为合同的“条件”,该怎么处理?
21.没有代理权而代理他人订立合同,合同效力如何?
22.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订立合同,合同效力如何?
23.无权处分人通过订立合同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是否有效?
24.哪些事由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5.哪些合同是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的?
26.被人胁迫写下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27.没有签字或盖章的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
下篇 实用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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