邾立军,安徽南陵人,上海金融学院政法学院讲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上海市法学会公共卫生与生命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会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商法与医事法。在《法学论坛》、《医学与哲学》、《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兰州学刊》、《行政与法》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多篇,其中,论文“论脱离人体的器官的法律属性--与‘二元区分说’商榷及对‘人身之外’的理解”(发表于《法学论坛》2011年第5期)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1年第12期全文转载,论文“一般人格权受侵害的认定方法探讨”(发表于《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获2010年度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年会暨侵杈责任法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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