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也是法院系统的最高行政管理机关。除具有一定的政治功能之外,它对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影响巨大,不仅影响具体个案的当事人,也会影响同类案件的一批人;不仅影响进入诉讼的当事人,也会影响诉讼以外的各类群体、产业,甚至整个市场。在一个市场化的社会里,全国范围内的法律规范需要统一。“法制统一的首要前提当然是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在全国各地具有通行无碍的效力。但是,统一更需要司法机关尤其是最高法院在法官对于具体法律条文的解释上作出有效的规范。”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则治理意义的判决并不多,但又要肩负统一全国法律适用的任务,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必然会通过寻求替代手段来解决其具有法律制度意义的案件不足的问题,这就需要通过选取各级法院的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来代替最高人民法院不典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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