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权,1955年生于上海,1979年进入华东政法大学学习。后进入荷兰鹿特丹伊拉斯漠大学进修。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重点学科刑法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荷兰艾柔默斯大学法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国家高等教育教学名师”、“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宝钢教育基金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高等教育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著有《金融风险与犯罪惩治》、《证券市场与证券犯罪探论》等著作,并在《法学》、《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四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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